而且,這場噩夢很可能成為常態。根據2006年KNMI荷蘭氣候模式研究報告(KNMI Climate Change Scenarios 2006 for the Netherlands),因為全球暖化及地層下陷,2100 年荷蘭的海平面將上升2.5至5公尺,沿岸城市的水患威脅至少成長10倍。面對這樣的威脅,據2010年的統計,卻有近1/4的堤防無法因應暴漲的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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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爭地是為了還地於河
但荷蘭人卻捨棄了加高堤防的慣常作法。「我們不能再築更高的堤防了,否則我們將會被關在一座10公尺高的牆內,」荷蘭資深政策顧問韋弗倫(Harold van Waveren)說。
先前荷事生非曾介紹過,荷蘭人治水的態度,正逐漸從「與水爭地」轉變為「還地於河(Ruimte voor de rivier)和「與水共存」(註 1)。但究竟是在什麼情況下,讓荷蘭人翻轉過去幾百年來「與水爭地」的治水文化呢?況且觀念的轉變並非一蹴可幾,新政策的推行必定遭遇衝突,荷蘭政府又使出哪些法寶,來應對政策執行遭遇的種種問題呢?
白鸛計畫將「還地於河」之規劃概念,應用於萊茵河區域的規劃,規劃範圍東西約五十公里,南北約二十公里。圖中河流從上而下分別是,下萊茵河(Nederrijn)、瓦爾河(Waal)和馬斯河(Maas),黃色區塊主要為非都市使用地區,紅色區塊為主要聚落分佈地區,右上方聚落為Arnhem,其下方為Nijmegen。(圖片來源:Plan ooievaar the “Casco” concept)
那麼,「還地於河」的設計理念適合成為其他國家的水治理策略嗎?荷蘭台夫特水利工程教授 Bas Jonkman 於今年六月舉辦的 Urbanized Deltas in Transition 座談會上表示,荷蘭空間規劃設計師將「還地於河」、「與水共存」的觀念與規劃手法輸出到開發中國家時,必須格外謹慎。否則一旦發生水患,將影響該國經濟發展甚劇。他認為,不是不可以「與水共存」,只是必須在水利設施的保障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