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的位置
1. 臺灣的相對位置
(1) 臺灣島位於中國【 東南 】方的海面上。
(2) 臺灣島位於【 太平 】洋的西側,日本的【
西南 】方,菲律賓的北方。
2. 臺灣的絕對位置
(1) 大致介於東經【 120~122 】度之間,北緯【 22~25 】度之間。
(2) 臺灣島位於【 北 】半球和【 東 】半球。
(二)臺灣的範圍
1. 臺灣地區的範圍
(1) 包括臺灣島、【 澎湖 】群島、金門列嶼、馬祖列嶼、釣魚臺列嶼、東沙島、太平島及其他離島,這是目前中華民國政府管轄的地區,面積約36,000平方公里。
(2) 以政府公告之海岸基線為基準,向外推移【 12 】浬為領海的範圍,具有軍事管轄權。而向外推移200浬的海域範圍,則稱為【 經濟海域 】,擁有其資源使用權。
2. 臺灣的行政區畫分
(1) 包括【 臺北市 】、【 高雄市 】、【 新北市 】、【 臺中市 】、【 臺南市 】5個直轄市及17個縣、市。
(2) 行政層級的畫分
a. 臺灣本島唯一不靠海的內陸縣是【
南投 】縣。
b. 金門列嶼、馬祖列嶼分屬【
福建 】省的金門縣和連江縣。台灣現行的 行政區劃,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地方制度法》規定,劃分為1個臺灣省(但已「虛級化」)、5個直轄市(包括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其中臺灣省劃分為12個縣、3個市。
直轄市
2010年12月25日,七個縣市提出的縣市改制直轄市案生效,共有新北市(原臺北縣)、臺中市(原臺中縣、市合併)、臺南市(原臺南縣、市合併)、高雄市(原高雄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俗稱「五都改制」。經此變更後,中華民國全國行政區域分為5直轄市、3市、14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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