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8 13:02聯合報 記者
尤聰光
台東縣水稻種植面積每期均超過6000公頃,部分
農民常會以傳統燃燒方式處理稻梗,台東縣府農業處提醒農友,依據收購公糧稻穀作業修正要點,若同一田區、累積2個期作查獲田間燃燒稻草,隔年同期稻穀將無法繳交公糧。農業處長許瑞貴表示,燃燒稻草不僅違規受罰1200元至10000元罰款,收割
稻米也將無法繳交公糧,得不償失。
許瑞貴指出,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已於107年3月間修正其規定並實施,其中針對公糧稻穀的收購審核基準,特別明訂「農民種植之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釋有露天燃燒稻草情事,累積達2個期作者,第2次查獲(判釋)露天燃燒期作之次年同一期作,不予收購」。提醒農民千萬不要任意在田間燃燒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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