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為我國十大建設,也是首座核能電廠,協助因應一九七○年代石油危機,對台灣經濟有重大貢獻。核一兩部機組裝置容量皆為六十三點六萬瓩,分別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與一九七九年七月正式運轉,繼一號機四十年運轉執照去年十二月五日到期,二號機也將於七月十五日到期,核一廠昨獲發除役許可,也象徵二十五年除役工作正式啟動。
台電表示,核一廠進入除役階段,預計八月起陸續拆除廠內鐵塔與氣渦輪發電機組,並希望新北市政府協助啟用核子燃料乾貯設施,以利反應器爐心燃料移出,如期進行後續除役主要工作。台電表示,將持續與新北市溝通,雙方代表擬在本月底前會面。
台電表示,八月起將陸續拆除電廠主變壓器至開關場的連絡鐵塔與氣渦輪發電機組等,然而依國際核電廠除役程序,需將反應器爐心用過核子燃料退出,才能進行除役主要工作。核一廠第一期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尚未獲新北市政府核發水保完工證明而無法啟用,反應器爐心內核燃料未能順利移出,影響反應器及相關廠房等拆除工作。
台電表示,核一廠除役將長達二十五年,包含前八年除役過渡階段,將興建第二期室內乾貯設施及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並執行除汙作業,接著十二年為除役拆廠階段,將拆除反應爐及汽機組件等。再下一步則是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需花費三年,進行廠區環境輻射狀況最終偵測,最後花二年拆除剩餘建物。
台電強調,除役執行過程將持續監測環境,不會影響民眾與周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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