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農找移工搶收被罰60萬 沒給錢只請便當成功免罰

菜農找移工幫忙搶收被罰60萬,沒給錢只請便當成功撤銷罰單,照片人物無關新聞事件。(本報資料照)
菜農找移工幫忙搶收被罰60萬,沒給錢只請便當成功撤銷罰單,照片人物無關新聞事件。(本報資料照)
2020-01-17 14:29:28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農村缺工問題嚴重,台南李姓菜農找認識的越籍移工幫忙搶收被淋雨的美生菜,沒給錢只給便當,卻被移民署臺南市專勤隊依違反《就服法》開罰60萬元,李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時,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李沒有影響本國人就業,判他勝訴撤銷罰單。
判決指出,2018年1月6日,李姓菜農因種植的美生菜淋雨快腐爛,他找認識的越籍移工V君休假日來農田幫忙採收,V君又約了另3位同為越籍移工的友人到田裡玩順便幫忙,5個人忙了一上午,終於把美生菜搶收完畢。
一行人在田裡吃便當時,移民署臺南市專勤隊突然出現,指李非法聘用外藉移工,李喊冤自己只是找人來幫忙,沒給薪水只請吃便當,4名移工也幫忙作證,說自己沒有拿錢,只是朋友間的單純幫忙,但仍被專勤隊依依違反《就服法》開罰60萬元。
李姓菜農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後他心有不甘,再提行政訴訟,開庭時指稱自己種美生菜花了快2萬元成本,結果菜被雨淋到賣相不佳,好不容易找到移工朋友來幫忙搶收,也只賣到1萬5千多,賠了4千多元就算了,還被開罰60萬,認為專勤隊違反比例原則,希望法官能撤銷罰單。
專勤隊則認為,李姓菜農容留V君等4人採收美生菜,V君等4人提供勞務對李來說屬營利行為,且考量「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等《就業服務法》限制外國人工作之立法意旨,裁處60萬元罰鍰,並無行政裁量之違誤。
合議庭法官審酌雙方意見後,認定我國目前農業人力短缺,乃眾所皆知之事實,李姓菜農僅於農忙時容留該4名外國人幫忙採收美生菜,其所生妨礙本國人就業之影響,與經年累月僱用非法外籍移工者,自難比擬,且李以務農為業,其資力與一般營利事業顯難比擬,因此判原處分均撤銷,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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