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中央劃設專區 非先行區魚塭設置無需申請

2021/01/25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經濟部能源局與農委會漁業署推動漁電共生方案,在全台劃定4800公頃的先行區,許多高雄漁民有意加入,卻因屬於非先行區需個案申請,能源局表示,今年將再推動4080公頃的「中央劃設專區」,通過後將與先行區相同,無須另外申請。

能源局和漁業署去年11月曾至彌陀區舉辦漁電共生說明會,公布的先行區中,高市共有621公頃,其中,彌陀區261公頃面積最大,其次為路竹區133公頃、湖內區120公頃,先行區的養殖漁民無須提出申請,可直接由太陽能發電業者建置光電板;而養殖面積廣大的茄萣、永安區,先行區分別只有11公頃和14公頃,兩地有意加入漁電共生方案的漁民因此向立委邱志偉陳情。

邱志偉邀集能源局等單位與漁民座談,能源局表示,先行區劃定需避開生態棲地、環境敏感區位等因素,部分臨海區屬「海岸法」管轄的緩衝區內也需排除,但對於地方屬於生態議題區,將會針對各地不同的議題進行資訊檢視、圖資套圖與現場勘查等程序,或加強社會經濟意見蒐集及評估,再提報為「中央劃設專區」送交農委會審查,劃設通過後將與先行區相同,不需個別申請就能設置太陽能板。

能源局說,漁民有意參與漁電共生,可設置室內養殖場,屋頂可全部放置光電板,室內養殖場農委會有專案貸款可申請,露天養殖場因涉及專區專案議題計畫、環社檢核及因應對策等,由光電業者整合漁民擬訂計畫提出申請,送地方政府及農委會或經濟部審核,也有機會劃設為專區。

2 則留言:

  1. 隨著科技及經濟的發展,能源也變得重要,這樣的政策,不但可以發展漁業,還可以污染較低的太陽能來提供電能,可說是一舉兩得,但也希望政府跟漁民溝通清楚,避免紛爭。
    普302 23 蔡惟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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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認為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魚電共生是一件很棒的事,既可以養魚也可以發電,以太陽能代替化石燃料是可以降低對環境的污染。
    普302 10 林昀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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