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廣場》回收水難用於灌溉

 ◎ 張炎銘2021/03/14

貴報讀者投書「談回收水用於灌溉」,個人認同回收水要多加利用,但用於灌溉,卻有難以克服的實際困難。

首先是水量。台灣每天約二八五萬立方公尺放流水,即使能全部供為灌溉,也只不過占農業用水八、九趴,只要農業能厲行節水,節省個十趴,所增水量就大於所有放流水量,比起將回收水用於灌溉投資,事半功倍。

再說水質。放流水標準寬鬆、再生水的標準只有簡單幾項,灌溉用水卻嚴謹許多。除了限定很多金屬離子濃度外,總氮也限定三,雖說農作要施肥,但比起放流水硝酸鹽氮、氨氮的最大限值,再加上電導度、溶氧的限值,只有一級處理的再生水(即現在大部分汙水處理廠)很難符合灌溉水質標準,但若再增加二級處理,成本大增,顯然不符經濟效益。

還有灌溉渠道。汙水廠要蒐集生活汙水,通常位於海拔較低下游處,回收水如何供應灌溉端?是否要另鋪管線並耗能抽水?同樣不符經濟效益。

灌溉通常是由農水署管理處總其成,有其農業水權。平時固然有其水質、水量保障,乾旱調度時,停灌也有補償、不會遭受損失,何苦要用回收水灌溉?故以前水利會反對,即使現在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個人也認為不太可能「配合」。而主管機關要求農業節水,尤其灌溉渠道漏水嚴重,要改善減漏更名正言順。

由已供水的鳳山廠再生水案例,目前再生水價比起自來水價高出甚多,除了價昂外,媒介需水端與鋪設供水管線都是大問題。這些問題,不會因供給灌溉而消失,故再生水最佳去處應是提供鄰近工業區使用。

(作者曾任水利署組長,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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