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6 澳洲】2017/05/26 轉角24小時 歷史性的原住民長老會議:澳洲為何要推「原權入憲」? 作為澳洲「原始主人」的澳洲原住民(Aboriginal)該受憲法保障嗎?過去三天,超過250名代表澳洲各部族的長老,前往原民「聖地」——烏魯魯巨岩(Uluru,又稱艾爾斯岩)——就「憲法承認原住民地位」一事,展開難得一見的「長老會議」。三年前,澳洲總理騰博允諾將會盡快解決原住民在憲法上平等地位,以及相關權益的保障,並希望能在「1967年廢除歧視公投」50周年紀念之際(5月27日),重啟修憲公投,修復澳洲白人與原民過去撕裂的關係,達到族群間和解共生的願景。 澳洲為什麼要推動「原權入憲」? 據《BBC》報導,澳洲不同於美國、加拿大跟紐西蘭,是唯一一個「從未與當地原住民簽署條約」的大英國協國家。在紐西蘭,殖民當局與毛利人於1840年即簽訂了的《外坦吉條約》,闡明白人與毛利人在同一塊土地上共存的依據,為往後「和平共處」奠定基石,大幅減少了雙方的流血衝突。然而澳洲,在缺乏和談條約下,於1783年隨「第一艦隊 」移居澳洲的白人移民與原住民互信基礎薄弱,長年的摩擦被稱之為「黑色戰爭」。爾後,原住民的生存空間不斷被壓縮,對土地與資源的使用權亦遭剝奪——這也是為何,有部分原民部族至今仍認為「原權入憲」是主權上的讓步;修憲之前,必須先簽訂條約。 現存超過百年的《澳洲聯邦憲法》,是1900年經「澳洲人民」(原住民除外)公投、並於英國國會同意後所頒佈的最高法源。在當年的立憲過程中,原住民的參與不僅刻意被排除,憲法中唯一提及原住民的條文,則涉及種族歧視,並以此排除原住民的公民權益;而對托勒斯海峽島民(Torres Strait Islander)的存在,更是隻字未提。儘管澳洲原民的參政權(議會席次)與投票權,在1967年的公投修憲中獲得保障,但至今澳洲憲法第25章,仍允許國家權力以種族因素,褫奪公民的投票權。 如果說澳洲憲法是澳洲的出身證明,那我們其實是少了一半的家庭。」 ——Harold Ludwick,來自Bulgun Warra原民區 種種憲法的不公,促成過去十多年來原民團體的「原權入憲」運動。希望透過憲法明文「承認」澳洲原民與托勒斯海峽島民在歷史上地位,制定原住民族專章,作為往後原民政策的基石與法源依據。 而由於澳洲修憲門檻為全民公投,於是在國會朝野的支持下,自由黨籍的總理騰博(Malcolm Turnbull)與反對黨工黨黨魁蕭騰(Bill Shorten),於2015年宣布成立「憲法委員會」,負責研擬原權入憲的推廣與公投工程,希望在2017年順利推出修憲公投。過去半年,該委員會已舉辦12場部落對話,此次的長老議會,即是各部落對話的集結。 但憲法的承認,真的能帶來和解共生嗎? 儘管爭取平等與消弭歧視是各界的共識,但各部族對於如何達成這個目的,卻有許多不同的意見。目前最受支持的方案,是成立獨立於現有國會之外的「原民議會」,建立一個原民統一發聲的管道。 但在原民議會之外,有些部族則認為「憲法承認」僅只是象徵性的陳述,無法帶來實質的改變,澳洲政府應該與原住民族群簽訂條約,明確訂立雙方權利關係,以達「和解」;托勒斯海峽島民代表則希望解決土地權爭議,以及取3%GDP作為對原民的賠償;更有甚者認為,澳洲原住民從未將主權拱手讓予白人,所以白人政權在澳洲土地上的合法性,不只有爭議,讓原民地位鑲嵌進「殖民者的憲法」裡,也有「主權喪失」之虞。 澳洲白人政權與原民的衝突,在20世紀達到巔峰。1901年澳洲政府推行《白澳政策》(只准白人移民澳洲),該政策鞏固了「白人至上」的國家定位,亦開啟了澳洲最黑暗的歷史——「被偷走的一代」(Stolen Generations)。面對在當時被視為「落後」與「野蠻」的原住民,澳洲當局採取極端的「同化政策」,將至少10萬名原民兒童從原生家庭帶往白人家庭,進行「開化照顧」。這群「被偷走的一代」,不僅造成許多家庭的人倫悲劇,澳洲原住民的文化也因此面臨斷層與存續的危機。 而澳洲原住民所受的歧視待遇,要一直到60年代才得以改善。當時世界各國的人權意識因美國民權運動而高漲,國際上充斥著對南非隔離政策的反對聲浪,去殖民化運動達到巔峰。常年為原民權益發生的人權組織,結合澳洲聯邦原民權益促進委員會的力量,不斷向國會請願,終於在1967年爭取到公投修憲的機會,在全民壓倒性的支持下成功修憲,正式將澳洲原民納入人口普查,並賦予公民本就該享有的投票權。但白澳政策與同化政策,要在1973年才遭廢止;而澳洲原住民要一直到2008年,才等到官方遲來的道歉。 1967年的公投,普遍被視為提升原民權益的一大步,但50年過去,澳洲原民的社經地位仍遠低於澳洲白人。2008年向原民道歉的工黨籍總理陸克文(Kevin Rudd)曾提出〈拉近隔閡〉計劃,為改善原民生活困境設下了明確的時間表,但時至今日,計畫中的七大目標裡,僅只有「12年國教畢業率」一項達標,但在失業率、平均壽命、就學率、就學表現、識字率及學齡前教育等目標上,皆落後於預期。種種不佳的政策成果,也讓目前已卸任的路克文警告,不正視原住民生存的困境的結果就是,澳洲社會正在製造新一批「被偷走的一代」。 但對於憲法是否須承認澳洲原住民身分地位,也有澳洲參議員提出不一樣的看法。自由民主黨籍的參議員David Leyonhjelm認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祖先,但「法律前應該是人人平等,透過憲法承認某一與生俱來的身分,如祖先,其實是種反向的種族歧視」,「儘管看似平等,但卻是在種族的基礎上,特別強調某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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