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各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歐盟已經漸漸地從貿易實體轉變成經濟和政治聯盟。同時,歐洲經濟共同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3年至2013年期間進行了八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8個。起初推動歐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戰後損失慘重的歐洲,以及擔憂歐洲會再度陷入戰爭泥潭。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洲理事會(成員國家首腦組成)、歐盟理事會(成員國家部長組成的歐盟的上議院)、歐盟委員會(歐盟的行政機構)、歐洲議會(歐盟的眾議院)、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1950年六個創建國為法國、西德、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創立於: 1993 年 11 月 1 日,荷蘭馬斯垂克)
22個成員國後來加入,1973年愛爾蘭、英國、丹麥;1981年希臘;1986年西班牙、葡萄牙;1995年芬蘭、瑞典、奧地利;2004年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馬爾他、塞浦路斯;2007年羅馬尼亞、保加利亞;2013年克羅埃西亞
不加入歐盟的中立的瑞士真的會永遠和平嗎~~
回覆刪除PU102 40 黃琮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