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宇/台北報導
陸配及來自東南亞外配10多年來人數銳減。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通常移民的數量及方向,與不同國家經濟發展、政治局勢有關,近年台灣經濟發展停滯,對陸配或外配已不具吸引力,她們反而轉向經濟表現佳的韓國移動。
根據內政部統計,民國104年陸配登記結婚人數9322,只占91年28603的32%;而104年東南亞配偶登記結婚人數僅6252,也只占91年18037人的34%,10多年來均驟降3分之2。
廖元豪表示,台灣在90年代經濟前景佳,老榮民開放探親後,也需要有人照顧,加上當時農村凋零,男性因勞動力需求,留在農村打拚,女性則因經濟發展、女權興起,可選擇移居城市,擇偶也常是「寧可不嫁,也不勉強嫁」,以致鄉村欠缺女性照護,才會促成大量跨國聯姻。
不過,廖元豪說,近年東南亞國家自身經濟崛起,台灣經濟前景堪憂,又加上老兵凋零,我國早已不是移民首選;而韓國經濟大幅成長後,男人找不到女人結婚的現象也不輸台灣,陸配外配自然朝其他國家移動。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夏曉鵑則直指,台灣整體經濟衰弱、不把陸外配當做自己人的不友善環境,是阻卻婚姻移民的主因,如果可以選擇,當然要嫁給別的國家。
夏曉鵑進一步說,台灣對於婚姻移民的法律權利保障不足,不只陸配6年、外配4年始可取得身分證,即使取得也不保障可永久成為台灣人,如被檢舉品行不端、指稱外遇或是申請文件有瑕疵,都可能被取消歸化身分。
夏曉鵑舉例,依台灣規定,若要取得台灣國籍須先放棄母國籍,然時間過長,若期間丈夫死亡,就無法以「配偶」身分歸化,令外配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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