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洋創舉 小琉球禁用刺網


本報2013年2月6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擁有蔚藍海岸、可與綠蠵龜共遊的珊瑚礁島小琉球,因具豐富的海洋生物多樣性,而深為旅客喜愛。為了保護漁業資源、生態棲地,由琉球區漁會自發性發起離岸3海浬海域不得使用刺網,不但獲得漁民支持,也經屏東縣政府以及漁業署同意公告,在漁會巡守隊守護下,一個月來尚未發現違規事件。

為了保育台灣海洋資源,中央雖規定離岸3海浬不得使用底拖網,違法事件仍頻傳;現在,小琉球連刺網都不能帶出港。屏東縣政府今年元旦正式實施「距岸3浬海域禁止使用各類刺網作業,並禁止攜帶各類刺網具進出琉球各漁港」,連主管機關行政院漁業署都誇「在漁業資源保育工作中,可謂前所未有之創舉」。

漁業署表示,刺網作業常不慎纏繞珊瑚礁、人工魚礁或影響綠蠵龜來游,此次除了琉球區漁會主動發起於琉球海域禁止使用刺網,漁業署與屏東縣政府也辦理漁民轉型輔導計畫,使原本經營刺網漁業之漁船轉型成對漁業資源較友善之一支釣、籠具及曳繩釣漁業。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長吳憲昌表示,縣府與琉球區漁會、漁業署也針對56艘刺網漁法漁民進行說明,並提供轉型輔導,其中已有40幾戶輔導轉型。

有幾戶尚未變更漁法的漁民因此無法作業,琉球區漁會漁業推廣員李益利說,雖然幾戶漁民向縣府陳情,希望能使用浮網捕捉季節性洄游魚,例如4月的飛魚,但漁會認為法令才剛實施就有但書,不利於護魚保育。

刺網有分底刺網和浮刺網,李益利說,浮網雖不像底刺網,誤捕珊瑚礁魚類或造成珊瑚、海龜誤纏,卻擔心以此掩飾底網的使用。一旦漁民取得出海許可,海巡署人員也只得放行,但海巡人員無法並非漁業專家,無法洞察是否有違規的情事。為此,漁會認為先執行一年再評估。

今年公告之後,漁會的巡守隊固定巡守,一旦發現違法使用刺網,就會通報海巡署,可喜的是至今尚未發現違法情事。

「小琉球周邊海岸都捕不到魚了,是該禁漁休養了。」對於此次先進的規定,吳憲昌認為琉球區漁會以及漁民功勞最大。此次管理措施連帶刺網出海都不行,既然不能帶出港,更不能帶回港口。
以保育海洋為社區產業

小琉球海域具有豐富的漁業資源及良好的海洋生態棲地環境,時而發現綠蠵龜來訪,李益利說,小琉球的資產就是海洋,當台灣的海岸幾乎都遭汙染,民眾到小琉球卻可看到清澈見底的海水,綠蠵龜在海面上浮游,蔚藍的海岸讓人心情煥然一新。如此寶貴的資產,一旦消失,當地賴以維生的旅遊觀光產業也將無以為繼,當然不容破壞,「等到破壞才保育已經來不及了。」

李益利說,小琉球沿岸的綠蠵龜約有3、400隻,當地居民也不吃龜肉,綠蠵龜都會上岸產卵,造就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畫面,和之前綠蠵龜纏網的事件不可同日而語。他說,小琉球的居民及民宿業者已認知到保護海洋帶來的好處,要保護海洋,讓海域恢復原貌。除了漁會幾年來遊說中央,得以制定管理辦法,並以海洋巡守隊主動緝查不法,3年來也透過海洋志工清垃圾、覆網,才有今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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