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社論--學生變少了 校地使用應更多元
http://www.cdnews.com.tw 2013-04-07 07:51:19
中國時報7日社論全文如下:
日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老松國小改建為社會住宅的構想,因為老松國小在民國五十五年曾經有學生一萬一千人,但如今學生不過九百人卻使用三公頃校地,似乎太浪費了;這項提議立刻在媒體及社會上引起注意及廣泛討論。我們認為,內政部要解決都會區缺乏出租型社會住宅,以及學校公共設施低度使用問題的出發點是對的,但直接點名將老松國小改建為社會住宅又顯得失之偏頗。站在內政部的政策高度,應該更全面性地考量都市發展、社會福利與文化資產等各種面向的問題。
在李鴻源提出此一構想後不久,老松國小及立委馬上提出不同意見。老松國小校長、在地文史工作者均表示,老松國小內有古蹟及歷史建物,閒置空間也已活化再利用。此外,立委更進一步建議,因應人口老化,老松國小應該改建為長照中心或做為社會福利團體使用。內政部曾經提出「十年長照計畫」,但至今各縣市仍然嚴重缺乏長照中心。
其實此類之建議與政策,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我們面對的真正問題是:「邁向少子化的超高齡社會,台灣都市如何透過都市更新,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首先,學校用地是都市計畫中珍貴的公共設施與開放空間,甚至是重要的防災避難空間。當該公共設施使用率降低、不易維持時,公共設施用地應該還是優先作為其他公共使用,例如綠地、公園、廣場、公共停車場、機關、社會福利及文化設施等,才不會破壞都市計畫、降低都市生活品質。畢竟都市公共設施用地的取得都是非常困難的,往往歷經數十載而不可得,一旦做為住宅使用就再也無法轉變為公用。而學校是否廢校、合併及轉作他用同樣是都市整體更新議題,須有全盤性思考。
如果要提供社會住宅,除了改建低度使用之學校,尚有非常多選項。若能尊重都市計畫體制,還是應該由目前是住宅區低度利用的公有土地優先提供為佳。目前社會住宅的需求大多係位於台北都會區高房價地區,初入社會的年青人及中低收入家庭負擔不起昂貴的房價或房租。而近年政府大力推動都市更新的地方也在台北都會區,卻被抨擊是炒高房價的因素之一。因此,政府應該大力推動市中心低度利用閒置公有土地的公辦更新,並釋出一定比例的房屋做為社會住宅,以符合社會期待。這比協調縣市政府、面對學校與家長的反對更為容易執行。
而且社會住宅的提供切勿集中一處大量興建(例如選定某一地點興建上千戶),以免造成貧民窟標籤化的印象,這是先進國家過去半個世紀住宅政策重要的經驗教訓,台灣絕對不可因為政治人物的作秀心態而重蹈覆轍。
日本比台灣早二十年就面臨少子化及學校用地低度利用的問題。他們在東京南池袋二丁目的案例,或許是我們學習的借鏡。該案於二○○一年廢除了日出小學、雑司谷小學和高田小學等三所規模較小的學校,合併為一所較大規模的南池袋小學。而其中日出小學併同周遭老舊窳陋的社區成為一.二公頃的都市更新計畫區。更新後引入豐島區公所、藝文中心、商業設施、出租社會住宅及高級出售住宅等,成為一符合市民期待的複合式開發計畫。
此一計畫解決了學校用地低度使用問題,提供了適合各種收入者的住宅,引入文化及商業設施創造都市新活力,提供新的市民服務設施,更因為開闢道路及避難廣場,解決了防災問題,可說一舉數得。當然,這樣的計畫絕不是神來之筆立竿見影,是豐島區公所及財團法人首都圈不燃建築公社花了十二年時間努力溝通、規畫推動的成果。這是我們可以學習的榜樣。
總的來說,老松國小的存廢、都市計畫的變更、社會住宅的提供、長照安養機構的設立、都市的活化更新等,都是地方政府的職責,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內政部其實不需越俎代庖進行規畫。不過,各種公共政策需求之間會互相競爭資源,中央政府應該做的是建立合理分配資源政策制度、給予補助誘因,鼓勵地方政府積極任事才是上策。如果內政、教育、衛生、文化等各中央部會之間互相爭奪地方資源,形成內鬥內耗,無法大步向前,就絕非人民之福。
日前內政部長李鴻源提出老松國小改建為社會住宅的構想,因為老松國小在民國五十五年曾經有學生一萬一千人,但如今學生不過九百人卻使用三公頃校地,似乎太浪費了;這項提議立刻在媒體及社會上引起注意及廣泛討論。我們認為,內政部要解決都會區缺乏出租型社會住宅,以及學校公共設施低度使用問題的出發點是對的,但直接點名將老松國小改建為社會住宅又顯得失之偏頗。站在內政部的政策高度,應該更全面性地考量都市發展、社會福利與文化資產等各種面向的問題。
在李鴻源提出此一構想後不久,老松國小及立委馬上提出不同意見。老松國小校長、在地文史工作者均表示,老松國小內有古蹟及歷史建物,閒置空間也已活化再利用。此外,立委更進一步建議,因應人口老化,老松國小應該改建為長照中心或做為社會福利團體使用。內政部曾經提出「十年長照計畫」,但至今各縣市仍然嚴重缺乏長照中心。
其實此類之建議與政策,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我們面對的真正問題是:「邁向少子化的超高齡社會,台灣都市如何透過都市更新,達到永續發展的目標?」
首先,學校用地是都市計畫中珍貴的公共設施與開放空間,甚至是重要的防災避難空間。當該公共設施使用率降低、不易維持時,公共設施用地應該還是優先作為其他公共使用,例如綠地、公園、廣場、公共停車場、機關、社會福利及文化設施等,才不會破壞都市計畫、降低都市生活品質。畢竟都市公共設施用地的取得都是非常困難的,往往歷經數十載而不可得,一旦做為住宅使用就再也無法轉變為公用。而學校是否廢校、合併及轉作他用同樣是都市整體更新議題,須有全盤性思考。
如果要提供社會住宅,除了改建低度使用之學校,尚有非常多選項。若能尊重都市計畫體制,還是應該由目前是住宅區低度利用的公有土地優先提供為佳。目前社會住宅的需求大多係位於台北都會區高房價地區,初入社會的年青人及中低收入家庭負擔不起昂貴的房價或房租。而近年政府大力推動都市更新的地方也在台北都會區,卻被抨擊是炒高房價的因素之一。因此,政府應該大力推動市中心低度利用閒置公有土地的公辦更新,並釋出一定比例的房屋做為社會住宅,以符合社會期待。這比協調縣市政府、面對學校與家長的反對更為容易執行。
而且社會住宅的提供切勿集中一處大量興建(例如選定某一地點興建上千戶),以免造成貧民窟標籤化的印象,這是先進國家過去半個世紀住宅政策重要的經驗教訓,台灣絕對不可因為政治人物的作秀心態而重蹈覆轍。
日本比台灣早二十年就面臨少子化及學校用地低度利用的問題。他們在東京南池袋二丁目的案例,或許是我們學習的借鏡。該案於二○○一年廢除了日出小學、雑司谷小學和高田小學等三所規模較小的學校,合併為一所較大規模的南池袋小學。而其中日出小學併同周遭老舊窳陋的社區成為一.二公頃的都市更新計畫區。更新後引入豐島區公所、藝文中心、商業設施、出租社會住宅及高級出售住宅等,成為一符合市民期待的複合式開發計畫。
此一計畫解決了學校用地低度使用問題,提供了適合各種收入者的住宅,引入文化及商業設施創造都市新活力,提供新的市民服務設施,更因為開闢道路及避難廣場,解決了防災問題,可說一舉數得。當然,這樣的計畫絕不是神來之筆立竿見影,是豐島區公所及財團法人首都圈不燃建築公社花了十二年時間努力溝通、規畫推動的成果。這是我們可以學習的榜樣。
總的來說,老松國小的存廢、都市計畫的變更、社會住宅的提供、長照安養機構的設立、都市的活化更新等,都是地方政府的職責,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內政部其實不需越俎代庖進行規畫。不過,各種公共政策需求之間會互相競爭資源,中央政府應該做的是建立合理分配資源政策制度、給予補助誘因,鼓勵地方政府積極任事才是上策。如果內政、教育、衛生、文化等各中央部會之間互相爭奪地方資源,形成內鬥內耗,無法大步向前,就絕非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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