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貯存場環評 有條件通過


核一貯存場環評 有條件通過


中廣 更新日期:2008/08/27 18:05



備受關注的核一乾式儲存案,經過環保署環評大會兩個多小時的討論後,最後決定有條件通過,儘管核一廠即將在十年後除役,不過隨著乾式核廢料儲存場設置,當地居民憂心要繼續跟核廢污染物共處四、五十年,因此對於這項結果,鄉民表示無法接受,未來不排除會繼續有抗爭行動。(陳奕華報導)



核一廠運轉三十年,儲存用過核燃料的燃料水池即將存滿,台電提出在廠內另蓋乾式貯存場,但是受到縣政府與當地居民強烈反彈。



二十七號環評大會針對「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進行審查時,北海岸四鄉鎮居民約七百多人齊聚環保署,表達反對核廢料繼續放在民國107年除役的核一廠。



大會主席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這個案子的主管機關原能會都認為核能安全評估為是可以接受,在台電還無法找到最終處置場之前,依照環評法也沒有阻擋因應方案的道理。「既然乾式儲存槽,當然在安全部分的評估我們需要關心,但是原能會的專家群,比我們是來的強而足夠的,所以他們判定可接受的這部分,我們可以去了解,然後放心,但是如果要取代他們,可能很困難。」



大會最後有條件通過這項環評案,不過附帶決議,除了由民間組成監督委員會,監督核能安全;其次要台電承諾核一設置的中期儲存廠,未來四十年內,不能轉換成最終儲存廠,最後考量民眾疑慮,台電應該收購廠區附近一百零三公尺的民宅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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