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音中文網報導,這項綜合指數的各個分項指標滿分為10分。大陸在「個人自由」方面僅得5.1分,而「經濟自由」也只有6.44分。
報導指出,香港的「經濟自由」得分達9.02分;但「個人自由」為7.8分,落後不少國家;但因平均分數達8.9分,其綜合指數仍高居全球第3,僅在第1名的紐西蘭及第2名的荷蘭之後。
香港的排名高於並列第4的加拿大與愛爾蘭,以及第7名的美國與第8名的英國。
在亞洲,台灣第47、大陸排名第100、韓國第44,亞洲墊底則是排名第122的緬甸。
報導引述這項指數的報告內文指出,以往沒有任何國家在經濟自由的情況下,沒有隨之實現民權和政治自由,只有新加坡、香港例外;而這意味著大陸的市場自由化,是否能帶來其它方面的自由,令人深思。
這項綜合指數中的「個人自由」分項,是指言論、宗教自由,以及同性戀者、婦女的法律地位;「經濟自由」則主要是對財產權利和個人經濟活動的保護。【取自中央社】
- 留言者: J2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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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13-01-30 21:21:03
台灣有哪些不自由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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