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新規定 在觀光景點吃東西要遭重罰


羅馬新規定 在觀光景點吃東西要遭重罰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0月3日 上午11:29






義大利首都「羅馬」處處古蹟,讓人流連忘返,如果觀光客想要模仿「奧黛莉赫本」在經典名片「羅馬假期」中,在羅馬市中心的「西班牙廣場」台階上吃冰淇淋的話,可能要面臨高額罰金。


「羅馬」市府最近頒布新規定,凡是在文化古蹟、觀光景點吃東西的民眾或遊客都將面臨罰款,最高金額達五百歐元,相當於新台幣一萬九千元。


根據新規定,遊客不得在市中心當街或在文化古蹟等地吃披薩、三明治、冰淇淋或其他餅乾、零食及飲料。往後,遊客前往「許願噴泉」「競技場」「萬神殿」及「帝國廣場大道」等地時,都要小心,不要輕易觸法。


「羅馬」市府表示,新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文化古蹟。義大利其他城市,如「威尼斯」「佛羅倫斯」及「波隆納」也都已經實施類似規定,禁止遊客在文化觀光景點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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