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擊案一直來 管不動槍的美國
2015-11-07 08:00:06 聯合報 記者莊蕙嘉/報導
上月1日,美國奧勒岡州的安夸社區學院發生槍擊案,26歲凶手莫瑟帶了6把自己及家人買的槍,進入原本不准攜槍進入的校園,槍殺9人。莫瑟和警方爆發槍戰負傷,舉槍自盡。
這起慘案再度震驚全美,總統歐巴馬罕見動怒,他發表談話說:「美國又發生一起重大槍擊案,這已經變成例行公事。我的回應以及反對槍支管制者的看法也都變成例行公事。」
美國各州對於購買槍枝的規定都不同,歐巴馬考慮在總統任期將近尾聲之際,動用行政命令權較嚴格的槍枝管制規定,例如每年交易數量龐大的賣家,須向煙酒槍炮及爆裂物管理局申請執照,且賣家須對購槍者實施背景查核。每年美國都會發生震驚全國的重大槍擊案,每次都會掀起對於「槍枝管制是否該更嚴格」的論戰,多年來相關法案卻始終無法在國會過關。
美國的槍究竟有多麼多?贊成與反對進一步管制槍枝的兩派立場是什麼?美國的槍枝管制現況如何?以下將分項解說。
30年78件大型槍擊案
根據美國國會一項研究報告,1983年至2012年的30年間,美國共發生78件公開場所大型槍擊案(public mass shooting),此處的「大宗」指的是4人以上死亡的案件,並排除恐怖攻擊和犯罪組織。
3億槍枝流通 31%美人有槍
美國2014年社會調查顯示,約31%美國人有槍。美國人口約3億2千萬,流通槍枝超過3億枝,也就是說,平均將近每個人有一把槍。丕優(Pew)研究中心分析發現,年長者、住在鄉下、南方白人等是擁有槍枝比率較高的族群。
大規模濫射案 2007後大增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去年的報告指出,大規模濫射案在2007年以後顯著增加。其中死亡人數最多的兩案分別是2007年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案,32人;以及2012年桑迪胡克小學案,26人。凶手不算在內。
槍械法嚴的州 死於槍下者較少?
經濟學家弗洛瑞達2011年時研究美國槍殺案和多項社會指標間的關係,他發現,人口數高、壓力大、移民人口多或心理疾病患者多等因素,和「造成更多槍殺案死者」並無相關。然而,有一項指標的數據卻呈現相關,那就是:實施較嚴格槍械法律的州,死於槍殺的人也較少。
不過這裡必須注意的是,「相關」不等於「因果關係」,也就是說,雖然研究數據的增減在統計上呈現相關性的變化,但需要更多的研究來證明兩者間有「實施嚴格槍械法確實能減少槍殺案死亡人數」的因果關係。
人民擁槍 是憲法賦予權利?
美國民眾認為,擁有槍枝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因為,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規定:「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受侵害。」
另有一種說法認為,當年第一批到達北美洲的歐洲移民,就是靠著槍械等武器,才能自保並開拓這片土地。某種程度來說,有民眾認為槍枝象徵美國精神。
重大槍案後 掀「擁槍自保」潮
桑迪胡克小學案及奧勒岡社區學院案發生後,槍店的營業額不減反增,甚至曾出現店內存貨被買光的現象,顯示美國民眾看到慘案新聞時,仍有「擁槍自保」的反應。
支持擁槍者 必反對所有管制?
也不全然如此。丕優2013年的調查顯示,8成5民眾贊成對購槍者實施背景查核,8成贊成不讓心理疾病患者買槍的預防性措施。
槍枝管制卡關 誰在作怪?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擁槍團體認為這侵害他們的權利,因此以政策擾民、查核難以落實、大宗和少量販售槍枝難以定義或區別等原因,派出國會遊說團體,阻擋法案過關。
校園濫射 德國也痛過
歐洲的狩獵文化源遠流長,許多民眾有將射擊當成一種運動的習慣。德國也曾發生重大槍擊案,案發後也出現要求新增管制規定的民意。德國政府推動全國性登記及不定期抽查的措施後,近兩年大型槍擊案確有下降。
2009年3月,17歲少年克雷舒默偷拿父親的槍,到自己畢業的中學大開殺戒,槍殺9名學生及3名教師,逃逸時又殺害3名路人,共造成15人死亡。之後克雷舒默與警方爆發槍戰並遭擊斃。
這起震驚德國的案件引發對於槍枝管制的論戰,因為克雷舒默的父親並未將槍櫃上鎖,導致兒子可以輕易拿走槍作案。
2013年德國開始實施新規定,購槍者必須在全國性資料庫登記,主管機關武器管理局有權對持槍者實施隨機到府檢查。
綜合新舊規定,如果要在德國擁有一把槍,你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年滿18歲,並取得「通曉如何使用槍枝及彈匣,並證明能安全存放」的許可證明。如果你年滿18但未滿25歲,必須接受心理檢查。另外,射擊家和獵人新購槍枝時也必須登記。
根據德國政府統計,去年違反武器相關法律的犯罪案件共3萬785件,比起2013年減少了2.1%。
當然,德國也有反對槍枝管制的遊說團體,他們認為,這個統計數字不能證明犯罪案減少必然和新管制法令有關。
吉賽拉.梅爾的女兒6年前死於克雷舒默槍下,聽到奧勒岡州案不禁想起當年的痛。她說:「人們總說『這是偶發事件』,但這就意味『最好不要發生在我身上』,大家仍不夠重視這議題。」
恐攻頻傳 法煩惱走私槍
在法國,打獵也是相當受歡迎的一種運動,然而槍枝管制也算是相當嚴格。打算買槍的民眾須向警方提出申請,並繳交診斷證明書,以證明身心狀態良好能夠安全用槍。獲得核准後可到射擊場購槍,交易也須登記。
法國也不是沒發生過血腥槍擊案。1995年9月,16歲少年波赫爾持步槍殺害3名家人後再出外隨機濫射,共造成15人死亡,他行凶後自盡。今年1月7日,薩義德和薛里夫.古艾希兄弟持槍血洗巴黎「查理周刊」辦公室,造成12人死亡,被定調為恐怖攻擊。
澳洲雪梨大學公衛學院成立的網站GunPolicy.org數據顯示,2012年法國共有140件槍殺案,美國則有1萬1622件。
雖然法國槍殺案件數遠比美國少,但他們正面臨另個不亞於槍殺案的威脅:恐怖主義。激進組織伊斯蘭國(IS)放話要在西方國家發動攻擊,恐怖分子可能滲透法國等歐洲國家,伺機攻擊。
恐怖分子的槍枝皆為非法走私而來,難以查緝,不過法國政府仍於2012年通過新法,加重走私及非法持有槍枝的罰金和刑期,至於新法效果如何尚不得而知。
2013年以來,法國平均每年查獲近6000件犯罪組織走私槍枝,其中近1200件是軍用等級,殺傷力強。法國內政部長卡澤納夫日前宣布,計畫推動更積極的查緝走私槍枝政策,防堵恐怖攻擊。
近20年美國重大槍擊案
●1999/04/20:
科羅拉多州科倫拜高中學生,18歲的哈里斯和17歲的柯雷波德帶著友人代買及給予的4把槍、大批彈藥及自製炸彈,進入校園射殺12名學生和1名教師,行凶後雙雙舉槍自盡。
●2007/04/16:
維吉尼亞理工大學23歲韓裔學生趙承熙,帶著在維州合法購買的2把手槍在校內濫射,槍殺27名學生及5名教師後自盡,是美國歷來最嚴重的槍擊案。
●2009/11/05:
德州虎德堡陸軍基地精神科醫師哈山因不願被派駐伊拉克,帶著網路及店面合法購買的槍進入基地,射殺13人後被捕。2013年哈山被判死刑,案件上訴中。
●2012/07/20:
科羅拉多州奧羅拉一家電影院首映蝙蝠俠系列電影「黑暗騎士:黎明昇起」時,男子賀姆斯持購買的4把槍進影廳掃射,殺害12人。今年8月賀姆斯被判無期徒刑。
●2012/12/14:
康乃狄克州新鎮24歲男子藍札先在家中槍殺母親,再持其母囤積的槍枝到她工作的桑迪胡克小學濫射,殺害20名學童和6名教職員,行凶後舉槍自盡。
●2013/09/16:
34歲海軍備役下士亞歷西斯在海軍包商工作,他持在維吉尼亞合法購買的槍枝,進入美國華府的海軍海上系統司令部開槍,殺害12人後被擊斃。
●2015/06/17:
南卡羅來納州21歲白人青年魯夫購買手槍,在查爾斯頓市的非裔教堂聚會時開槍殺害9人。他被以9項謀殺罪名起訴,案件明年開庭。
這也太可怕了吧,幸好台灣沒有類似的事情 J305 29 張思晴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