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2025年達2700萬瓩 台大醫:無法行政的139天

2019-04-14 18:22聯合報 記者吳淑君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2025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總量達2700萬瓩以上。台大醫院前副院長王明鉅質疑,去年公投廢止了電業法第95條1項,到12日三讀讓2025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總量達2700萬瓩入法,是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在沒有法律依據的139天,從全體台灣人民的口袋裡,硬是掏出3兆元?
王明鉅在臉書PO文指出,去年11月24日的公民投票結果出爐之後,行政院依公投第16案,在2018年12月2日廢止了電業法第95條1項,很多人認為政府已尊重公投民意,但事實不是這樣。
公投既然廢止了電業法95-1,所有依據電業法95-1所制定的政策,在失去了法律依據之後,要跟著改變與修正。但在蔡總統「一切不變」的命令之下,就算沒有電業法95-1的廢核法律依據,經濟部照樣硬是繼續推動2000萬瓩的太陽光電與550萬瓩的離岸風電,而且還大開方便之門。
在內政部的協助之下,本來要開2、3次的會議可以濃縮成1次,所有的裝置容量全部都不變。而且已經降為每度5.1元的躉售費率照樣又調升回到每度5.5元。一度電比核能電力貴上5倍的離岸風電容量完全不變。加上2025讓所有的核電廠「擺爛自然廢核」讓電價一度要上漲33%高達3.39元甚至3.5元以上。
王明鉅說,經濟部的官員們知道,沒有了電業法95-1這條2025廢核的法律,再生能源占比要占20%的依據,只剩下總統與行政院長或是經濟部長的命令。
沒有了2025廢核的法律保護傘,萬一政黨再輪替,他們這些硬是推動550萬瓩的離岸風電與2000萬瓩的太陽光電,讓全台灣民眾每年多付2000億元電費的官員們,很可能全部都會被追究責任。
於是,立法院通過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直接就在第6條裡面,明定了2025年再生能源要達到2700萬瓩。讓從去年底到今年初,在電業法95-1被廢止之後,已經失去電業法保護,但仍然執行著長官命令,一定要推動550萬瓩離岸風電的所有官員們,重新又獲得了法律保護。
但是從2018年11月24日到2019年4月12日,這段法律保護消失的139天裡,到底是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在沒有法律依據之下,決定300萬瓩的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讓全台民眾連續20年,每年都要多付上千億的電費呢?
王明鉅怒批,她(他)們真的有這麼大的權力,從全體台灣人民的口袋裡,硬是掏出3兆元嗎?
王明鉅質疑,是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在沒有法律依據的139天,從全體台灣人民的口袋裡...
王明鉅質疑,是誰有這麼大的權力,在沒有法律依據的139天,從全體台灣人民的口袋裡,硬是掏出3兆元?圖/本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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