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向找商機 台灣電商4大優勢

台灣電商業者積極「南向」,找商機也找合作夥伴。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理事長林之晨表示,台灣是東南亞電子商務產業圈的一部分,台灣業者應積極南向找商機;而台灣有四大優勢,也值得東南亞業者前來台灣成立據點、尋求合作。
林之晨表示,台灣電子商務今年占零售業比重可望達到17%,相較於大陸的10%、美國8%,東南亞1%至4%,台灣在東南亞國家是電子商務的先進者,且台灣消費者願意接受新的生活型態,更願意付錢購買,海外電商到台灣也可創造商機。他呼籲東南亞零售業者與台灣合作,建立雙方原生的跨境電商模式。
TiEA今年與經濟部商業司合作,與台灣多家電子商務業者一起到星馬地區談商機,鼓勵台商到當地建立據點。林之晨表示,也希望東南亞業者到台灣發展市場。
商業司長李鎂、馬來西亞數碼經濟機構電子商務部總監黃慧娘、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等廠商簽署備忘錄,包括由潤泰集團投資的跨境商務平台優達斯(uitox)宣布和馬來西亞三大電商平台11Street、Lazada以及GemFive合作網路行銷活動「台灣嚴選(Taiwan Select)」,推銷500多款優質商品。還有台灣網路人力業者SmartM和馬來西亞的Wofollow、台灣網路電商廣告Tagtoo和馬來西亞的FG Media簽署合作備忘錄。
林之晨提出四點分析,東南亞業者也應前進台灣發展,第一、「先台灣、後東南亞」,在成熟市場做出商業模式,帶回東南亞;第二是台灣業者有很好的全通路平台經驗,例如iChef,可以讓實體餐廳與網路的客戶串連;第三是台灣發展行銷自動化,建立更精確的廣告投放模式,協助電商業者精確行銷;第四則是台灣擁有完整的物聯網產品生產能力。
他表示,許多人說做快速的產品原型要去深圳;但若要兼顧品質與數量,台灣的產業鏈絕對更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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