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
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基隆協和電廠更新改建案(四接)二月底通過環評大會審查引發外界質疑程序不正義,立委陳昭姿、張啓楷、黃珊珊及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今召開記者會批評,環境部無視台電、四接開發案環評書件土汙數據造假、隱匿土壤及地下水汙染狀況,仍讓四接強行闖關,要求啟動土汙調查。對此,環境部回應,將由環境部次長、土水領域專家組成專案小組,近期偕同基隆市環保局至協和電廠查察。
環境部重申,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分屬不同法律程序,本就應分開進行及討論,土汙法的限制作為應限於汙染場址或管制區內土地的實質利用行為,非禁止該地區的開發利用。環境部舉例,過去某家公司進駐高雄市楠梓區的中油五輕舊址,其環評案由高雄市政府審查,該基地在環評送審前已屬土壤汙染整治場址,高雄市也依照此原則辦理該環境部指出,協和電廠在106年曾由基隆市政府環保局呈報22平方公尺汙染案,在政府內部公開的「土壤及地下水資訊管理系統」均有紀錄,其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污染當時的確超標,但在107至108年間經15個月的應變處理整治,早在108年解除列管。而協和電廠環評案也於108年6月19日經環境部審查完成範疇界定,其中土壤項目要求於油槽區至發電機組間調查1點次,台電公司於108年12月6日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進行土壤採樣檢驗。結果重金屬含量與總石油碳氫化合物低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及管制標準。
至於立法委員提供109年11月6日台電公司內部土壤汙染調查工作討論會議簡報,環境部表示,是台電公司先行依土污法進行自主檢測,兩者時序上已相差近1年。
針對立委指責四接專案小組第6次初審會議,作成「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及「建議認定不應開發」等2案併陳大會的結論,是一半反對一半支持,環境部解釋並非事實,當時是因反方旁聽民眾拒絕離場,導致無法進行閉門會議,環評委員無法充分討論,因此不得不提出建議投票表決,且因均表達獲充分資訊足供判斷,才以9比1認定不需再召開專案小組審查,建議通過及認定不應開發2案併陳。
環境部還說,環評大會當天的閉門會議,環評委員於討論時針對公民團體所提土壤汙染調查報告等資訊進行討論後,要求台電公司應將108年迄今土壤及地下水之自主調查報告資料納入定稿附錄,增加土壤及地下水的監測地點、項目及頻率,後續應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辦理。最後由主席詢問在場17位環評委員就本案決議採共識決或投票表決,環評委員均同意採共識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環境部呼籲尊重環評委員的專業及獨立判斷,並強調審查過程均符合行政程序,並無審查程序不公正。環評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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