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捕鯊量 全球第4高

〔編譯管淑平、記者洪素卿、楊宜敏/綜合報導〕保育組織「野生動物貿易研究委員會」卅日發表調查報告,列出二○○二年到二○一一年間鯊魚總獵捕量最多的廿個國家,印度和印尼是最大捕鯊國,西班牙第三,台灣排名第四。


前20大國獵捕量占80%


調查報告指出,這廿大捕鯊國在十年間的捕鯊量占了全球總量的將近八十%,前兩名印度和印尼獵捕量占全球總量逾五分之一;其他前廿名國家依序還有:阿根廷、墨西哥、美國、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巴西、日本、法國、紐西蘭、泰國、葡萄牙、奈及利亞、伊朗、斯里蘭卡、南韓和葉門。


大量捕鯊 水母暴增


隸屬於「世界自然基金會」的野生動物貿易研究委員會在歐盟委託下進行這份調查,以了解如何透過「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又名「華盛頓公約」)規範,控制野生動物貿易,以保護今年三月CITES會議上列入保護的七種鯊魚、魟魚,包括遠洋白鰭鯊(又名花鯊、污斑白眼鮫)、鼠鯊、錘頭雙髻鯊、無溝雙髻鯊、路易氏雙髻鯊,以及兩種蝠魟等。


這份報告也點出孟加拉、馬爾地夫、阿曼、新加坡、泰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是魚翅主要出口國;納米比亞、南非、巴拿馬、烏拉圭是鯊魚肉主要出口國。鯊魚數量大量減少,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中國對魚翅的需求量。而鯊魚大量被捕殺,在掠食者減少下,水母數量暴增就是其中一種後果。


漁業署:依規定捕捉


針對我國捕鯊量居全球第四,漁業署長沙志一說,台灣均依國際規範辦理,漁民捕捉較多的是水鯊,水鯊資源豐富,並未有過度捕抓的問題。台灣除了鯊魚翅,也吃鯊魚肉、鯊魚皮,不許割鰭棄身,今年也開罰了好幾艘船;如果進口魚翅來源國未參加國際組織,可能沒有依據規範捕魚,也不許進口。


南方澳漁民捕捉的鯊魚產值一年近億元,是台灣捕鯊量排前的地區。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陳春生說,南方澳漁民對於國際捕鯊相關規定,多能遵守,以免受罰。例如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去年年會,通過禁捕俗稱花鯊的污斑白眼鮫後,漁業署已公告花鯊禁捕,漁民都願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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