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林 吉洋 on in 愛地方
由於小英的非核家園政策,再生能源目標是到2025年,原核能發電比例由綠能取代,經濟部能源局大規模推動可再生能源,其中太陽能發電鎖定以嘉南地區鹽田濕地進行設置。
按照規劃,未來將在布袋濕地以及七股溼地共計七百七十公頃土地,分兩期推動太陽能電廠計畫,總發電量230百萬千瓦。由於太陽能電板計畫於國家重要濕地範圍周遭與保育區緊貼設置,恐衝擊黑琵棲地的保育功能,為此國際黑琵保育人士Randy Hester教授特別來台關切。
今日(5/7)能源局將到布袋鹽田濕地進行第一次現勘,引發國際黑琵保育人士Randy Hester 與夫人 MacNally關注,將親自向能源局官員遊說,希望台灣重視保育物種的責任,重新評估「濕地種電」政策。
台灣黑琵保育學會吳紅鳩表示,預定設置太陽能電板的鹽田緊鄰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大面積的施設電板,不可能不會去衝擊到黑琵棲息。無奈能源局選在黑琵已經離境北返的五月才來勘查,當然會看不到黑面琵鷺的棲息覓食現況(照片為布袋濕地鳥類並非黑琵,提供者:嘉義縣生態保育協會邱彩綢。)
國際學者Randy Hester & MacNally來台守護黑琵20年
國際黑面琵鷺救援聯盟(Spoonbill Action Volunteer Echo;SAVE )發起人柏克萊大學地景規劃系學者Randy Hester 與 MacNally 夫婦,率領學生對嘉南地區鹽田作「濕地發電」進行規畫與調查,昨(5/6)邀集南部民間組織交流看法。
MacNally表示,1997年他們第一次踏上台灣的土地,與學者、環保組織以及七股村民共同反對濱南工業區,今年是他們來到台灣的第二十週年。她苦笑著說,國際上針對黑面琵鷺棲息地有許多,有時也去中國、南韓、日本,而台南七股這裡永遠有問題,所以對柏克萊學生而言是非常有意義的真實課題。
Randy Hester 與 MacNally提出建言:
(1)設定發電應該是以設定發電量目標,而非預先設定發電土地面積做為目標。
(2)在利用溼地發電之前應該先思考有無其他更具效率的替代方案
(3)開發綠能要減少環境影響
──應設置於靠近能源需求的地方設置太陽能光電,而非偏遠的海岸濕地
──以現有可以與太陽能電板相容的土地優先,避免生態敏感區域
──尋找可用公共設施或基礎設施,例如道路或者鐵路。
(4)種電位置選在非棲息地,不要影響到環境生態,鹽田濕地是非常重要的候鳥棲地,而且濕地在氣候變遷的問題上是很重要的緩衝空間。可以把鹽田作為其他功能,例如魚塭或者生態旅遊。
(5)建議台灣不只要想引進最新的技術,應該按照台灣的自然環境條件,利用自身具有的條件發展特長,再去外銷到國外。
MacNally強調,在台灣保育工作中,她理解到一個事情,政府拿到土地都會變成土地開發案,所以她建議濕地種電議題,期盼政府不要爭論說要需求多少土地,讓討論回歸到電量思考,才能深刻反省為何非得在偏僻漁村發電,而再次耗費電力送到需要用電地區,綠能發電應該考量就近設置在高鐵站、都會區域。
濕地保育區與開發力量衝突仍在
生態保育者洪貫捷(紅冠) 指出,布袋鹽場區域內有大濱鷸、東方白鸛、黑面琵鷺等國家一級鳥類。國家重要濕地與國家風景區交疊,有一些鹽田並未列入保護區內,被規畫為綠能開發區,是造成衝突的關鍵問題,
台灣黑面琵鷺保育學會吳紅鳩指出,七股的黑面琵鷺佔全球比例約15~30%,是非常重要的國際棲地。而鹽田周邊濕地如果開發種電,對於黑琵及其他候鳥棲息絕對會產生影響,理想上還是維持濕地現狀。
嘉義縣生態保育學會邱彩綢表示,候鳥遷徙群體非常大,棲地只要稍有干預,就會讓牠們無法找到合適的停棲地,盼望保留濕地周邊生態環境完整的開闊特性。
成大水利系王筱雯老師指出,綠能跟濕地保育都是好事。她並不反對綠能,但綠能必須設置在適當位置。看到生態濕地的系統功能,不能只用鳥類的保育來看,還必須將濕地的系統性功能列入考量。王筱雯現在正在進行參與式研究,盼望能將利益相關方納進來討論。
民間集思廣益:綠能要設置在適當位置,不是一昧開發生態敏感區
台南社大吳仁邦指出,現在的綠能發電政策,從使用者自行負擔觀點來說應該先從住家屋頂開始。然而由於屋頂設置太陽能板涉及到民間屋頂違規使用已成習慣,而且屋頂屬私人土地產權複雜,政府不願意碰觸這個敏感議題。
台南社大講師林元笠指出,現行政策支持屋頂設置太陽能電板,然而台灣的獎勵制度採取德國FIT躉售合約制度,二十年需要百分之百合法。小英政府上台後縮短五年提升三倍太陽能供電量,一下子目標拉了三倍,所以能源局找上地面型,因為屋頂取得太困難。他建議採FIT跟設備補助雙軌制度,才能解除屋頂魔咒。
地球公民基金會蔡卉旬提到,違建問題是安全考量,屋頂種電需要營建署跟能源局跨部會協調,法規問題的矛盾跟經濟層面誘因的問題,NGO應該要去倡議政府解決,不能擺著不管。她建議民間應該在政策形成初期就要介入。
民間共識:檢討濕地種電,可再生能源責任必須回到社會共同承擔
總體而言,與會者認為濕地種電政策重新評估,可再生能源的發電與成本必須回到消費者與電力使用者,而非任由成本外化,造成生態敏感區域或是農地承受衝擊成本。
參與者建言,發展屋頂太陽能應由公家單位帶頭示範,再去推及其他民間私人屋頂,而非設置在生態敏感地區例如溼地或農地設置光電板。
農地種電已經開始影響到其他可耕作農地的價格,一旦炒作風起盛行,農地轉作他用的壓力會更大,租金上揚更會壓迫到有意願投入耕作者的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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