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怎麼「盤」?14064、GHG protocol、GWP、GTP 介紹

 2023-05-04 Combogic

隨著國際淨零腳步前進,台灣也終於要跟上永續進程了。

根據金管會上市櫃公司盤查揭露時程,在今年 2023 年先以資本額 100 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以及鋼鐵、水泥業等個體公司為強制盤查對象;2025 年則開始要求資本額 50 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進行盤查;2027 年以前要求所有上市櫃公司完成溫室氣體盤查,且須與財務報表範圍一致;在 2029 年以前則除了盤查以外,還需要完成第三方查證。

除了上市櫃公司以外,中小企業也會面對客戶、供應鏈合作廠商、歐盟 CBAM、美國 CCA 等碳關稅的要求。幾乎可以說,沒有多少公司躲得了溫室氣體盤查的要求。

但究竟溫盤是在「盤」什麼?為什麼要「盤」?以下這篇文章介紹溫室氣體盤查規範與原則、名詞,以及為何要做溫室氣體盤查。

溫室氣體盤查規範介紹

溫室氣體盤查主要指引標準有兩份,一個是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另一個是 ISO 14064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ISO 14064 是由國際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簡稱ISO)針對溫室氣體管理所制定的一套標準。其中 14064-1 尤其針對組織的溫室氣體量化與報告提供規範,協助盤查人員執行; 14064-2 針對溫室氣體減量專案提供指引;14064-3 提供第三方查證單位進行確信的標準。

簡單說,14064-1 教你怎麼量體重,14064-2 教你怎麼減肥,14064-3 教人家怎樣校正體重計。

要注意的是,ISO 14064 與 14067 雖然同樣是針對溫室氣體進行管理,兩個規範針對的對象是完全不同的。 14064 是針對組織的溫室氣體排放進行量化(盤查),算的是「前門到後門」(Gate-to-Gate)的整個組織溫室氣體排放量,而 14067 則是計算產品的碳足跡,是「搖籃到墳墓」(Cradle-to-Grave)跨越時間尺度的計算。

而另一個重要的溫室氣體規範:「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GHG Protocol)則是由世界企業永續協會(WBCSD)和世界資源研究院(WRI)於 2001 年共同發布,是一套全球通用的企業溫室氣體會計與報告的標準。

這兩者有何差別?一般來說, GHG protocol 提供溫室氣體管理的最理想方法,而 ISO 14064-1 則是提供一般企業盤查指引的最基本要求,兩種方法可說是理論與實務的差別。

而不管是哪一個指引標準,溫室氣體盤查的原則不外乎五項: 1. 相關:選擇最適合公司、能夠滿足公司內外利害關係人、資訊使用者所需要資訊的計算方法。 2. 完整:紀錄並報告組織邊界內所有的溫室氣體排放,並且說明邊界如何設定。 3. 一致:跨時間尺度上必須使用同樣的計算方法,這樣進行比較才有意義。 4. 透明:完整揭露計算時所設定的所有假設、會計方法以及所使用的計算係數之來源,方便利害關係人判讀以及第三方單位查證。 5. 準確:在可行範圍內盡量降低不確定性,不過度高估或低估。

溫室氣體盤查名詞解釋

剛開始接觸溫室氣體盤查,可能會遇到一大堆看不懂的專有名詞。在入門時期就把這些名詞搞懂會對未來的實務操作有所幫助。以下是一些溫室氣體盤查的專有名詞解釋。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Direct GHG emission)

白話文:公司自己所有營業活動所產生的碳排放。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在舊版 ISO 14064:2006 標準中也被稱為「範疇一」(Scope 1),泛指組織內所具有控制力(公司名下財產、車輛、廠房)的溫室氣體排放源的排放量。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Indirect GHG emission)

白話文:雖然不是企業直接排放的,但是也是因為有企業活動才產生的「別處」碳排放。在 GHG protocol 中,這個「別處」泛指所有「非企業所具有控制力」的溫室氣體排放源,但因為排放的原因是企業營業,所以仍然算在該企業頭上。

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在舊版 ISO 14064:2006 分類中被拆分成「範疇二」(Scope 2)、「範疇三」(Scope 3)。

「範疇二」又稱為「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是指企業用電量所產生的碳排放。例如,假若企業買了綠電憑證,則等同於企業所使用的電是「100% 綠電」,在範疇二就可以算作碳排放為零。

「範疇三」又稱為「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是指企業活動的整體供應鏈所產生的碳排放,例如原物料生產、運輸、員工通勤、下游運輸、產品生命週期、產品報廢...等。在 GHG protocol 分類中共有十五個類別,而新版 ISO 14064:2018 分類則把這一塊分成類別三~類別六(見上圖)。

範疇三是溫室氣體盤查中最難計算的一個領域,目前環保署法規僅規定企業必須針對範疇一、二進行盤查,而目前上市櫃公司中提供範疇三盤查報告的也少之又少。然而國際間的揭露報告共識正在漸漸往範疇三移動,未來這一塊也無法被忽略,勢必成為所有人的必修課。

溫室氣體匯、碳匯(GHG sink)

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被吸收進入一個儲存空間,不再存在於大氣中產生溫室效應,該儲存空間就被稱為「碳匯」(carbon sink)。

而當今天講的對象是泛指所有溫室氣體,則那個儲存空間就叫做「溫室氣體匯」(GHG sink)。就是一堆不一樣的溫室氣體放在同一個地方,跟沙拉總匯一樣。

溫室氣體源(GHG source)

溫室氣體的來源。排放溫室氣體的任何活動、物體,皆可被稱為溫室氣體源。

全球暖化潛勢(GWP: Global warming potential)

白話文:某個溫室氣體造成的溫室效應是二氧化碳的「幾倍」。

GWP 是在計算排放量時會使用到的係數,指在某時間長度下,一個溫室氣體相對於二氧化碳,能夠造成溫室效應的「強度」。通常最常使用的係數是 GWP100(一百年內該溫室氣體可以產生的溫室效應相當於多少倍的二氧化碳)

例如甲烷在一百年間可以吸收的熱輻射是二氧化碳的 23 倍,則甲烷的 GWP100 就是 23。

什麼時候會用到 GWP 呢? 通常是在當溫室氣體源所排放的溫室氣體不只一種時,要將眾多溫室氣體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的時候就會用上。

例如燃燒汽油時不只會產生二氧化碳,還會產生一定量的甲烷與一氧化二氮,這時就可以應用 GWP 的資料將其他溫室氣體換算成「相當於多少噸二氧化碳」。

全球升溫潛勢(GTP: Global temperature potential)

全球升溫潛勢 GTP 是 IPCC 在 AR4 第四次評估報告時提出,作為替代 GWP 的另類計算方法,GTP 計算的是同在某個時間跨度下,某溫室氣體對於環境的「升溫能力」相當於多少二氧化碳。

兩者差別在於 GWP 只考慮熱輻射吸收能力,而 GTP 則更近一步評估溫室氣體吸收的熱輻射如何在全球氣候系統中與環境互動,最終產生的升溫幅度。

GTP 和 GWP 有一樣的目的,皆是要把多個溫室氣體轉換成同樣的度量衡:二氧化碳當量(CO2e)。GTP 目前是為了與 GWP 互相參照而存在,主流計算使用上仍然以 GWP 為主。

GTP 與 GWP 互相參照 (圖片來源

為何要「盤」?

大多數人要做盤查,是因為法規、客戶、供應鏈要求而不得不做,為了繼續做生意,把這件事簡單「了結」。

這很符合人之常情,但是問題是,盤查不是一個「了結」,而是一個「開始」。在整個淨零進程中,「溫盤」只是第一步,就如同減肥必須先量體重,但真正的挑戰不是站上體重計,而是出門運動,減下一公斤又一公斤的肥肉。

現在大家都在忙溫盤,但真正的挑戰是未來的減量,以及如何透過抵銷達成「碳中和」。碳減量有許多手法,可以參考其他企業如何進行永續轉型、或者應用內部碳定價節能駕駛訓練等。

在減量的過程中,企業如何掌握自身溫室氣體相關數據,透過數據治理清楚掌握自身進度與成效,是企業永續力的基石。櫛構科技以十年以上紮實資料科學團隊經驗,透過 AI 演算法建模,協助進行資料分析,產生數據驅動的減碳策略。碳是隱形的,只有透過數據,減碳成果才能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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