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我國2050年淨零碳排政策目標,以及因應歐盟2027年起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簡稱碳關稅),明年起環保署擬對287家直接碳排每年超過2.5萬噸的大戶,與250家高用電量的間接碳排大戶課徵碳費。而近日證交所也宣告,擬和國發會合資,於今年7月建立初期以國外碳權為交易標的,明年再進行國內碳權交易的「台灣碳權交易所」。
不過,環保署刻意忽略碳費對通貨膨脹的衝擊,又不願碳權成為金融商品,因而行政院各部會恐不易整合對策,以解決減碳政策所引發的各種問題。
首先,近日有建商指出,在未來石化、鋼鐵及水泥業被課徵碳費後,營建業會轉嫁成本在房價上。而環保署立即澄清,強調徵收碳費的目的是促進實質減量,而非關注徵收金額甚至造成成本轉嫁。換言之,環保署認為,並不需關注課徵碳費造成的通膨。然而,去年倫敦政經學院曾接受環保署委託評估碳費的影響,並建議我國課徵碳費每噸新台幣300元,也推估因而會減損一年GDP的0.32%以及造成物價上漲0.62%。
未來我國課徵碳費的多寡,取決於美國與歐盟的碳價政策。目前美國與歐盟的碳排占全球比重分別為14%以及8%,居全球第二及三名。美國參議院於2022年6月提出「清潔競爭法案」,自2024年起,美國將課徵每噸55美元(約新台幣1,690元)的碳稅,且次年起再按通膨調整。另外,從2026年起,美國也開始實施碳關稅。在美國與歐盟未來陸續施行碳關稅後,我國課徵的碳費恐須跟進其水準。根據前述倫敦政經學院的推估,我國若將碳費訂在歐盟近一年來碳權的平均價格每噸85歐元(約新台幣2,865元),則會造成GDP折損3.06%以及物價上漲5.92%。
其次,證交所表示,雖然目前少數國家的碳權交易所提供碳權金融商品交易,但環保署只將台灣碳權交易所規劃成碳權交易平台,而不擬讓碳權成為金融商品。不過,此種規劃卻可能淪落到類似中國各地碳權交易所曾出現交易清淡、成交價格低廉的情形。
中國從2011年起開始在七個城市推動碳交易平台的試點,迄今共有八家碳權交易所,提供全國2,225家發電公司進行碳配額的現貨交易。中國採碳排放總量管制,並根據此管制水準,無償提供碳排配額給各發電公司。由於總量管制的目標和管制前所有發電公司的排碳總量差距不大,導致發電公司只有在配額快到期時,才進行交易,且去年每噸碳權的平均價格只有45.6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02元)。因此,未來若環保署順應排碳大戶的期待,去進行較寬鬆的碳排總量管制,則會出現和中國類似的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歐盟未來課徵的碳關稅是擬參照每周碳排配額的拍賣價格。為配合此種轉變,歐盟計劃從2026年起,逐漸將目前實施的免費配額轉為一定比例透過拍賣進行,而預計到2034年,所有的配額都採有償拍賣。因此,環保署宜思索,未來如何巧妙搭配碳權以及有償的配額拍賣。
課徵碳費以達減碳目標,會使碳排及用電多的產業如水泥、鋼鐵、塑化、造紙及光電產業,因成本增加而被迫減產以及解僱員工。為緩和此種衝擊,有必要仿照新加坡的逐步調整方式;新加坡最近規劃將碳稅由目前的每噸3.6美元,分階段提高到2030年達到37至59美元間。因此,環保署亦宜規劃明年起至2030年間的碳費標準及適用對象,而經濟部以及勞動部則宜共同協商對策,以輔導潛在失業勞工轉進到低碳行業。另一方面,行政院過去以控制物價解決通膨的手段,並無法舒緩課徵碳費所引燃的通膨問題。因此,最後恐須借助央行升息來壓抑通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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