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促企業投資 自己綠電自己發

蔡佩珈/台北報導

政府再生能源建設目標延宕,恐無法滿足台積電等大企業綠電需求,環團認為,有綠電需求的企業,應自行發電、購電,不能要求全民負責,若台積電RE60是喊真的,呼籲實際投入資金支持綠電發展。政府未來則可先盤點各縣市建築樣貌,對症下藥發展目前較有潛力的屋頂光電。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表示,台灣發展綠電的目的是達成能源轉型,企業若有需求應自行負責,例如蓋廠發電、採購綠電、扶植社區蓋光電,都是可行方式,不能因為產業用電量高,就要求全民為此服務。

她表示,台灣現在因為地面型光電申設流程緩慢或需要環評,以及大面積建築已逐漸蓋完屋頂型光電等,再生能源發電發展腳步慢下來,希望未來政府推動綠電,能著重在潛力較高的屋頂型。

劉如意指出,內政部已規範300坪以上新建建築應設太陽光電,代表300坪以下建築仍有很多努力空間,但台灣建築樣態多樣,建議政府先盤點各縣市建築型態,並據此推出相對應的政策。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祕書長陳郁屏表示,急迫需要綠電的企業,本身對於如何提升綠電占比沒有方案,其中台積電過去購買綠電,習慣將價格壓到最低,而去年立法院修法加嚴光電開發與環評條件,顯示社會並不同意農地、公有地因為政府需要綠電就無條件釋出。

她認為,屋頂型光電目前規模不足,沒有足夠經濟誘因,地面型光電則涉及居民意願,發展速度變緩,若企業需要綠電是喊真的,期待其出面表態,投入資金為台灣綠能發展增添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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