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掀波 大陸腹背受敵壓力重
2015-10-31 17:30:41 中央社 台北31日電
國際仲裁法院裁定,有權審理菲律賓就南海主權爭議提起的仲裁案。對中國大陸而言,美國軍艦日前才駛進陸控南海島礁12海里範圍,首輪法律戰又敗陣,壓力可謂不小。
設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29日裁定,對菲律賓政府針對大陸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有管轄權,仲裁結果2016年可望出爐。
大陸先前主張常設仲裁法院對此案無管轄權,拒絕參與仲裁。對上述結果,大陸外交部30日表示,菲律賓片面請求仲裁,常設仲裁法院決定受理的裁決沒有效力,對陸方也沒有約束力。
南海可說是本週國際新聞焦點。美國驅逐艦拉森號(USS Lassen)27日駛入南沙群島渚碧礁和美濟礁12海里範圍,美方強調此舉是行使「自由航行權」,彰顯人工島礁不具領海的意味濃厚。
如今,和美國長久以來同聲一氣的菲律賓又在常設仲裁法院初步打了勝仗,大陸在南海填海造陸、造成「既成事實」的如意算盤將面臨國際法更深考驗,猶如腹背受敵,動輒得咎。
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主任丁樹範向中央社表示,常設仲裁法院的裁定,北京當局嘴巴說不接受,但若各國都遵守,大陸難免有顧忌,這項裁定某種程度上將增加大陸面臨的壓力。
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資深研究員葛來儀(Bonnie Glaser)也向華爾街日報表示,常設仲裁法院的見解明確駁回陸方稱菲律賓就此事和大陸協商不足的主張,對大陸形同「一記重擊」。
常設仲裁法院的裁定具約束力,卻無權強制執行,過去也有多國無視裁定的情形。
丁樹範說,仲裁結果若對大陸不利,北京絕對不會接受,畢竟大陸內部民族主義高漲,在南海爭議上調子拉得太高,幾乎沒有轉圜餘地。但即便如此,大陸也不會明講不遵守國際法。
從法理角度看,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非屬天然形成的人工島,不得享有12海里領海。大陸在南海造礁為島、聲張主權,鑽法律灰色地帶,也給了菲律賓和美國以法反駁的空間。
據華爾街日報,倫敦智庫國際戰略研究所(IISS)亞洲安全專家鍾偉倫表示,大陸接下來運用的策略將是強調這些島礁的民用用途,淡化美方指控的「軍事化」意涵。
他預測,南海將進入「戰略僵局」,美軍艦艇在陸控島礁周圍增加巡邏,大陸也會派遣船艦應對,並譴責美方行動。「中美雙方都能說自己堅守立場,沒有丟面子。」
大陸近年在南海積極活動,不僅有意「重返亞太」的美國大受威脅,南海周遭國家也倍感壓力。經過本週,大陸的南海領土主張合法性遭嚴密檢視,輸了首輪法律戰,壓力反過來讓北京難以再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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