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昨日「沒調查 臨渴盲目掘井」投書,個人同意對地下水的研究,尤其是入滲補注、地下水權量核發上還有進步空間,但若說對地下水沒調查,不符事實也不公平。
台灣地下水調查約自民國五十年開始,當時用二吋鐵管每月觀測一次地下水位,全台約一百口觀測井。由於西部沿海地區地下水超抽嚴重,省水利局於民國七十七年開始新地下水站網規畫,並與中央地調所合作,於八十一年開始實施到現在,一直投入相關經費,建有八百口觀測井,已積累超過卅年資料,對台灣地下水地質、水位、水質都已相當了解。自記地下水位十分鐘一筆,多數還可即時傳輸,硬體設施與資料量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可與之媲美。
全台每年也做地層下陷檢測,對下陷區位置、地質知之甚詳,水利人員也知道水量豐沛的隘寮溪,過去是東港溪支流,扇頂是重要補注通道等,抗旱井位置並無問題,則問題出在哪裡?
主因在地下水、伏流水的備援角色,被當成常態供水。地下水水質良好、穩定,處理便宜,其他水源開發方案遭遇困難時,它是最佳救援,但它仍屬水文循環一節,這邊大量抽用,自然影響其周邊地區,工業區、科技廠落腳南部,開發案要提用水計畫,水公司若把這些原應備援水量計入供水能力,則這些應僅在乾旱抽水的抗旱井成供水系統抽水井,爾後乾旱再襲,當然只能再另鑿抗旱井。
區域調度,由屏東支援高雄的理念是對的,這次會引發屏東縣周縣長及農民不滿,則抗旱井的開鑿要更加強程序正義與後續補償建立。中央與地方水利單位平時都有往來,個人不相信屏東縣府不知南水局鑿井,應該只差一個「正式」告知。
水情不佳,鑿抗旱井在某些地質條件下會加劇地層下陷。但未免無水可用,無奈也得飲鴆止渴,例如雲林。開鑿抗旱井是迅速、經濟、有效的救急方法,若國人誤以為地下水、伏流水是萬靈丹,反而不支持水庫、人工湖、再生水、海淡水等開源,才更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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