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6自由時報
大林蒲的開基可追溯明鄭時期(約1661年)的屯墾政策,分屬高雄市小港區沿海六里(鳳林、鳳森、鳳源、鳳興、龍鳳、鳳鳴)轄區。大林蒲自民國62年臨海工業區成立以來,即與中鋼、中油、台船、電廠等廠房為鄰,居民擔憂環境汙染之風險,因此在縣市合併前即多次透過民意代表反應希望遷村,高市府於106年進行家戶遷村意願普查,有高達89.04%居民贊成遷村,於是行政院決定推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將遷村納入計畫範疇,高市府與經濟部就遷村條件召開超過50場會議,高雄市長陳其邁也親自召開4次說明會,直接與民眾面對面溝通,終於在112年12月獲行政院核定提高遷村經費至800億元,及於113年1月獲經濟部確認遷村安置計畫。
高市府於106年進行家戶遷村意願普查,有高達89.04%居民贊成遷村,於是行政院決定推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設置計畫」將遷村納入計畫範疇。高雄市長陳其邁自109年上任後,就將大林蒲遷村視為任內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並指派林欽榮副市長帶隊與需地機關經濟部商議遷村安置計畫,第一次的草案在110年2月正式公開,包括大林蒲私有住商區土地可一坪換一坪至遷村安置地、農業區、保護區、公保地等非住商土地以市價加計40%補償,建築物則是以全新重建價格給予補償等從優條件,對於無自有住宅的居民,規劃有「無自有住宅者安置輔助津貼」,包括保留「專案社會住宅」2,000戶供申請入住,且對於本人、配偶、父母與子女皆無房地的弱勢鄉親,可選擇入住大林蒲專案社宅,享弱勢關懷戶前3年免租金,一般戶前2年免租金,及免租金期滿後,按身分不同享有6至8折租金優惠。或選擇領取每人10萬元津貼至他處租屋。
高市府5月中旬完成63場遷村方案選擇意願調查 保障居民權益
大林蒲遷村針對不同族群從優補償與補貼。繼行政院112年12月核定遷村經費800百億元,經濟部於113年1月確認遷村安置計畫書,陳其邁市長表示,2月底展開的遷村方案選擇調查,是針對約4,800位私有住商區土地所有權人、1,800位私有非住商區所有權人、以及3,600位房屋所有權人,就其可選擇的補償方案逐一說明並調查其選擇意向,因人數眾多,所以分成63場次,預定辦理至5月中旬。他強調有關方案選擇調查的正確資訊,市府均以公文掛號個別通知,且為避免民眾誤解,不會以電話、簡訊等其他形式通知。
大林蒲遷村安置地 交通便利區位佳 安心宜居好環境
遷村安置地交通便利,生活機能完善。遷村安置地由北而南分別是鳳山區中崙牛寮一帶的台糖土地,與前鎮區SKM PARK旁崗山仔新社區的國有土地,不僅交通方便,且生活機能完善、公園學校充足,環境相當優良。此外,未來還會因應居民的遷入,新設多功能活動中心,維繫鄉親情感,以及新設市場,讓原本在大林蒲設攤的居民,未來也能進駐,維持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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