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廿九日簽署,國貿局表示,ECFA僅為架構協議,須完成後續服貿協議及貨貿協議才能發揮最大效果。
國貿局指出,目前服貿協議已送立法院審議,而貨貿協議仍在協商中,尚未完成。
根據經濟部統計,ECFA早收計畫自一○○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分兩年三階段降稅至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全部早收貨品已降為零關稅。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至一○三年ECFA早收清單貨品出口平均年度成長率為八‧二四%,明顯高於全部貨品出口成長率一‧七五%。
第十二輪兩岸貨貿談判預計廿一日連續三天在圓山飯店舉行,由於ECFA早收清單僅占台灣對中國大陸整體出口總關稅項目七%,國貿局表示,未來貨貿協議若順利簽署並生效,將可進一步擴大ECFA效益。【取自台灣新生報】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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