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回收水用於灌溉

 ◎ 陳文卿2021/03/13

每逢乾旱,總有兩個問題被提出討論,一是水的開源節流,第二是各部門水資源分配問題。此二者息息相關,很遺憾的是卻較少被納入做綜合考量。

以受缺水影響最直接、嚴重的工業部門而言,國內工業用水回收率已由民國90年尚不到50%,目前已大幅提升至超過70%了。但面臨前所未有的乾旱,還是必須擰毛巾似的硬要再將水省下來,可是水回收率越往高目標邁進,每單位回收水的成本勢必更陡升,產業的生產成本也更加沉重。

儘管工業部門已卯足勁了,從全國水資源的分配比來看,工業用水量僅佔約一成,其餘則是民生用水約二成,而農業用水則高達七成。工業、農業、民生各有其需求特性,故不宜貿然主張調整用水量之比例,但來源供應方面應可彼此調節。

其中重點是,全國各縣市由營建署建造的許多污水下水道處理廠雖然都號稱為「水資源中心」,每日處理量約達三百萬噸以上,但回收率卻仍偏低。其關鍵除了回收成本偏高外,另一重點是回收水的再利用途徑無法突破。前者涉及水費與回收水的價差,必須在政策上調高水費,以拉近二者價差才有辦法,而後者顯然是另一大障礙。

公共污水處理廠處理後的放流水,若要回用到工業使用,則必須視工廠的水質要求標準再增設高級處理單元,成本增加甚高,且另涉及管線距離,困難度高。因此目前大概都是提供景觀、澆灌、洗街等,用途很有限。

但是若將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供應農業灌溉使用,則相對地所需處理成本遠較工業利用低,且可將農業用水量保留在水庫內,提供其他的民生與工業用途。依照農委會所公告的「灌溉用水水質標準」,主要是規範導電度及重金屬的限值,目前的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幾乎可完全符合該項標準,比起還要增加很多的高級處理單元才能再回用到工廠使用,難易程度差異甚大。此外,如果作灌溉使用,農田所需要的氮、磷肥分,也不必大費周章的在污水處理廠中完全去除,也可以節省處理成本。環保署這幾年大力推動畜牧廢水經厭氧發酵處理後的沼渣沼液,回歸農田再利用,節省水資源也可降低化學肥料使用,成果十分豐碩。因此,下水道公共污水處理廠的放流水當然也可比照利用。

有別於工業區污水處理廠的放流水,可能重金屬濃度不易管控,下水道污水處理廠則無此問題。唯一要考慮的是導電度偏高的問題,但導電度的影響是可能會造成土壤的鹽度增高,而非對農作物產生影響。可是極端氣候造成台灣近年的年降雨量忽高忽低,水量急劇變化,乾旱、洪汎交叉出現,長期下來鹽度應可中和掉而不致長期累積太高。如果水資源的供應永遠充沛無缺,我們當然可以嚴格的標準來要求水質。可是,當缺水如此嚴重時,就只能學習老一輩的說法,無米吃番薯籤了。拿導電度可能略高的回收水來灌溉農田,總比因無水而休耕好太多吧。

中水灌溉使用,以往很多地區農田水利會,都不大願意接受,但現在農田水利會已改為公務機關了,配合度應該較易。面臨歷年來最嚴重的乾旱,各部門應屏棄本位主義,共體時艱克服難關,農業機關若可以接受放流水回歸農田使用,除可增加土壤養分外,並減少水資源需求,紓解工業、民生用水壓力,一舉數得。

(作者為台灣資源再生協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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