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9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4月27日下午由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偕同深受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案影響的居民們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召開記者會。航空城案目前由民間團體著手三個面向的訴訟,分別是航空城第三跑道環評訴訟一案、土地徵收訴訟四案以及都市計畫訴訟一案。當天不僅是都市計畫訴訟第一次開庭,也是環評訴訟宣判日。
針對該案,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律師郭鴻儀表示,縱使環評訴訟宣判敗訴,但律師團與居民將會繼續上訴,盼能向最高行政法院爭取撤銷環評處分。郭鴻儀指出,該案開發面積近4000公頃,當居民被迫遷、房屋被拆除之後,政府再透過地目變更等方式炒作土地,導致世居當地的民眾,或者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居民,完全無法得到合理補償與安置。郭表示希望透過提起都市計畫訴訟的方式,讓法官與社會大眾瞭解必須阻止這起重大的都市計畫案。
航空城訴訟案件中,環評訴訟被告為環保署、參加人為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日前(5/26)律師團已正式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盼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環評處分。至於都市計畫訴訟被告為內政部,關係人是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預計6月29日(四)下午召開第二次準備庭。
此外,土徵訴訟共有四案,其中兩案攸關機場園區徵收,被告與參加人分別為內政部及交通部民航局,6月12日(一)將針對其中一案進行宣判。另兩案則與附近地區與附近地上物徵收有關,被告與參加人分別為內政部及桃園市政府。目前仍在準備庭程序與現勘程序。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律師郭鴻儀表示指出,該案開發面積近4000公頃,當居民被迫遷、房屋被拆除之後,政府再透過地目變更等方式炒作土地,導致世居當地的民眾,或者沒有土地所有權的居民,完全無法得到合理補償與安置。
航空城爭議不斷 民間進行三面向訴訟爭公道
桃園航空城開發案為台灣史上最大規模開發與都市計畫案,預計透過區段徵收形式取得3,100多公頃土地。另加上既有周邊已發展地區,此計畫總計面積6,800多公頃。該案起源於2009年前總統馬英九通過之「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開發範圍主要坐落在桃園國際機場所在的大園區,少部分位於蘆竹區及中壢區。整起開發案北起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所需用地與中油沙崙油庫,南側臨近油管路、省道台31線等。東側鄰近省道台15線、縣道108線,西側臨近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等。
航空城開發案預計規劃九大園區,包括自由貿易港區、機場專用區、航空產業區以及濱海遊憩區等。2011年行政院核定「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同年時任行政院長陳沖宣布啟動「桃園航空城計畫」、2013年內政部區委會通過「新訂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範圍。隨後2015年到2018年期間,當地舉辦多場區段徵收聽證會仍舊問題重重。直到2020年環評大會通過第三跑道案、2021年內政部核定「擬定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第一階段)案」,同年桃園市府公告實施該案。
該案分為「交通部與市府第一期開發」以及「市府第二期開發區」兩大部分,第一期開發區已從2022年開始辦理安置等土地徵收程序,預計2027年完成區段徵收。至於產業專用區的部分,也已從2022年著手標售,待招商率達65%才會展開第二期開發區相關規劃。即便歷經政黨輪替,當地居民仍面臨航空城開發案相關爭議,包括徵收、環評等問題依舊懸而未解。也因此民間團體透過三個面向進行訴訟,分別是環評、土徵以及都市計畫訴訟,環境權基金會研究員徐孟平指出,目前三面向訴訟總計共有20位民眾參與其中。
郭鴻儀指出,航空城計畫案明顯造成土地超限利用等問題,且「土地超限利用」也是目前國際上認為加重氣候變遷的原因之一。再加上整體計畫採取區段徵收方式進行,根據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簡稱ICESCR)第四號與第七號內容,明文要求政府應保障人民居住等相關權利。郭痛批,航空城開發案對於民眾財產權、居住權等侵害屢見不鮮,但是台灣政府屢屢忽視國際公約規範,不斷使用區段徵收進行開發。
航空城都市計畫訴訟原告、當地居民吳明哲表示,己身住在大園區自強街一帶,早期居民即針對航空城開發案走上街頭、不斷抗爭。然而政府忽視當地的埤塘環境,以及埤塘可發揮調節氣候等功能,硬是要將鄰近埤塘填土、打造為機場第三跑道。同時歷經政黨輪替,開發面積不斷浮動,吳明哲懷疑這之中是否涉及不法利益勾結。
同為該起訴訟原告的航空城第二期居民簡麗秋也指出,該起開發案的徵收範圍過大,應讓居民剔除區段徵收才能安心居住。他表示未來倘若進行徵收,恐將影響己身住所,呼籲法院為人民把關,保障人民安身立命的所在。徐孟平指出,簡麗秋的住宅位於第二期計畫區,即便開庭過程中桃園市府等單位皆表示目前仍未進展至第二期,但過往無論是聽證會還是都委會審訂書件,皆針對第一期與第二期開發進行討論,相關審定版內容也都包含第二期範圍圖等資訊。
直到都委會公告核定版都市計畫書時,眾人才發現竟剩下第一期開發資料內容、缺乏第二期資訊。也因此居民不免擔心,即便第二期開發計畫的前提是「第一期開發區招商率達65%」,倘若招商率確實達65%,政府是否隨時執行第二期開發內容?後續程序令人質疑。同時徐孟平指出,以都市計畫訴訟原告、當地居民蔡美齡的情況來看,蔡雖然後來成功爭取劃出都市計畫區,並且獲得原地保留權利。然而因應整個航空城計畫案,蔡的住家距離第三跑道相當近,周遭生活機能商店更有可能被規劃為產業用地,此情況將導致蔡美齡未來的生活不僅有可能深受噪音危害,生活機能更是蕩然無存。究竟這起開發案是否具備公益性與必要性?也是環團與居民在意的重點。
航空城都市計畫訴訟原告、當地居民吳明哲。
律師團:盼捍衛當地居民權利!
航空城開發案不僅影響當地居民生活,就連當地信仰中心、大園區竹圍里百年老廟福海宮也面臨同樣困境。福海宮重建委員會成員陳建松指出,根據交通部公告內容,未來福海宮所在地將變成貨運園區產專區。然而福海宮本具有歷史建築與文化資產身分,在整起開發案中反而被迫遷移,著實令人不解。
面對該案,律師團成員簡凱倫表示,台灣長年以來令人詬病的現象即是迫遷與浮濫徵收,上述狀況皆凸顯都市計畫、區段徵收以及市地重劃不當等問題。他以航空成為例,政府透過都市計畫的方式,將人民世居的土地與良田直接變成都市計畫區域,未來更改建為商業區、產業專用區等。然而當地居民的財產權、工作權、居住權等,往往未被妥善衡量。
「他們就是政府土地炒作、開發主義下的犧牲者!」簡凱倫強調,提起都市計畫訴訟即是希望從源頭釐清問題,並瞭解該起計劃如何針對利益進行衡量、遺漏了居民哪些權利,以及整起計畫又該如何因應未來極端氣候下的環境問題等。
律師團成員熊依翎也提到,整起都市計畫訴訟更凸顯該計畫違反正當性與必要性。熊依翎表示,內政部身為國土規劃主管機關,居然沒有針對整起都市計畫案建進行完整衡量與評估。同時內政部處理該案時,援引行政院函釋內容,決定針對該案採「先行區段徵收」。不僅將安置作為計畫目標,更以財務自償作為考量,導致整起都市計畫案不僅倒果為因,更變成滿足區段徵收的工具之一,顯然缺乏計畫正當性。
熊依翎強調,該案違反並侵害人民財產權,律師團也希望能透過訴訟方式,極力捍衛當地居民權利。
該起訴訟原告、航空城第二期居民簡麗秋。
福海宮重建委員會成員陳建松指出,根據交通部公告內容,未來福海宮所在地將變成貨運園區產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