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促的核電延役 沒有核安】
3月31日 #立法院 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將草案送交院會協商。最後一刻的倉促修法,顯示擁核者過去多年來未曾認真思考 #核電延役 應有的準備工作,更凸顯這些反對黨委員罔顧核三廠蓋在 #斷層 上與核電廠 #耐震 不足的現狀,漠視核電安全,只為核電延役而修法的心態。
※本文重點
※重點摘錄
2001年3月18日,核三廠發生核電史上罕見的整廠喪失電力的「全黑」事件,連備用柴油發電機都無法啟動,冷卻水只能靠備用電池循環帶走核反應的熱;兩小時過去,備用電池電力耗盡,冷卻水無法循環,反應爐溫度飆升,爐心即將熔毀;額外的備用柴油發電機終於在事件發生兩小時又八分鐘後啟動,解除危機;此事件在國際被列為「3A級」事件。1985年核三廠大火也因同樣問題引起。
應該是評估核電廠是否耐震的關鍵參數,但是原能會的「國家報告」只登載山腳斷層與核一廠距離8公里(應為7公里),沒有山腳斷層與核二廠距離(實際為5公里)。「國家報告」也沒有提到2012年底台電公司委託的《營運中核能電廠補充地質調查》成果,結果顯示恆春斷層通過核三廠廠區。(如圖二所示,媽盟製表)
#原能會 的「國家報告」中,登載了核一廠、核二廠與核三廠的耐震係數,分別為0.3g,0.4g與0.4g (g是重力加速度常數)。依據隔年在原能會官網,這三座核電廠皆於2014年6月完成耐震提升,分別提高為0.51g,0.67g與0.72g!然而,根據台電資料,顯示主要工作是強化核電廠兩串注水系統路徑上管線的耐震能力,並沒有任何在核島區關鍵設備,如核子反應器、用過核燃料儲存池、主控制室或圍阻體等的耐震能力提升工作。強化注水系統耐震就可以等同整個核電廠的耐震提升嗎?
去年7月核三廠一號機正式除役後,核能發電在台灣電力供應占比已降到3%以下。在野黨的立委,有必要為了不及3%的電力,罔顧核電廠有斷層通過,耐震力嚴重不足,還不容許有充分的時間檢查與更換設備,執意立即延役,讓全民承擔核災風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