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
陳儷方/台北報導
美國公布三○一強迫勞動調查結果,對台灣課徵百分之十稅率。經濟部指出,本次新稅率台灣及歐盟適用較優惠的百分之十不疊加MFN(最惠國待遇)稅率,主要競爭對手日本、南韓、中國大陸稅率均較我國為高,有利工具機及機械等產業轉守為攻,持續拓展美國市場。
美國依「一九七四年貿易法」第三○一條公告,自七月廿四日實施強迫勞動三○一條款關稅措施,台灣適用百分之十稅率且不疊加MFN稅率,輸美產品主要競爭對手國日本、南韓為百分之十二點五不疊加MFN稅率,而大陸、越南、泰國等國則是適用百分之十二點五疊加MFN稅率,均較我國適用稅率高經濟部評估,對傳統產業如機械、工具機、手工具、水五金、塑膠製品、紡織、醫療器材等,較主要競爭國家在關稅差距上具有優勢。
以工具機及機械為例,我國稅率百分之十,首度低於日本與南韓,取得二點五個百分點的關稅優勢,可提升我國在美國市場競爭條件,有利爭取轉單及新訂單,擴大在美國市場的版圖。
手工具、水五金及自行車等產業,我國稅率大幅低於大陸的百分之四十點一至百分之四十三點一、越南的百分之十五點一至百分之十八點一,具有價格優勢,有望提升毛利率,擴大輸美商機;紡織、醫療器材產業方面,我國稅率低於大陸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四十六點二、南韓的百分之十二點五,預期可擴大美國市場銷售。
經濟部表示,本次美方對我工業產品豁免項目計一九○九項,輸美只需課MFN稅率,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肥料、輕油製品等。
統計去年美國自台進口金額約一○六點八三億美元,其中一八一七項屬於全球豁免項目,美方額外提供台灣九十二項專屬豁免項目,包括生鐵顆粒、工業用脂肪醇、軟木製品及木製品等,預期可提升我國潛在產品輸美競爭力。
有關半導體及主要資通訊產品因在本次美方公布豁免清單中,暫不受影響;其他如鋼鋁銅、木材、汽車零組件、藥品(專利藥及其原料藥)等已課徵二三二關稅產品,均排除在三○一關稅課徵範圍之外。
經濟部同時表示,自七月廿四日起實施的三○一關稅,為接軌到期的一二二條款,但這是僅是「強迫勞動」項目的關稅,當確認「產能過剩」調查之後,才會有一個最終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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