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裁決公布 太平島是礁

「菲律賓對中國」南海仲裁案,常設仲裁法院今天公布結果,稱中國大陸在9段線範圍內主張的歷史權利沒有法律依據,而南沙群島的所有海上地物,均為礁岩,包括太平島在內。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島」與「礁」的海洋權利相差甚大,島嶼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權利,但岩礁只能投射出12海里的領海範圍。
菲律賓於2013年1月22日將南海爭議提交國際仲裁,要求釐清中國大陸南海9段線效力、特定島礁的地位與海洋權利,以及大陸在南海特定行動的合法性等議題。
北京雖多次重申拒絕參與仲裁程序,但仲裁庭仍於2015年10月29日宣布對此案具有管轄權。
馬尼拉為求通盤考量,也將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太平島列為仲裁標的,聲稱太平島是「礁」而不是「島」。為此,前總統馬英九特別登太平島,以證明它是「島」非「礁」,後來中華民國也向仲裁庭遞交「非當事人意見陳述」(amicus brief),表達立場。
太平島地位對南海案至為關鍵,如果太平島被仲裁庭裁決為「礁岩」,則菲國的巴拉旺島(Palawan)就可以獨享向南海畫出的200浬範圍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內的一切天然資源都由菲國獨享,北京興建的人工島及其他設施,都將被視為「非法建物」。
但如果判作「島嶼」,台灣就也可畫出200浬專屬經濟海域,這將與巴拉旺島的專屬經濟海域發生重疊,衍生出菲國不樂見的複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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