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口問題

過去三十多年,台灣成功緩和人口成長壓力,獲得國際肯定;但近年台灣生育率不斷下降,連婦產科醫生都名列衰退行業,政府從宣導避孕,變成提倡「三個孩子更熱鬧」,卯足勁要再創「佳績」,力求人口別負成長。

據內政部統計,民國三十四年台閩地區總人口六百六十二萬人,三十八年人口為七百三十九萬餘人,受戰後嬰兒潮及死亡率下降影響,民國四十七年人口突破一千萬人。

這段期間,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到眷村、鄉間宣導婦幼衛生,倡導避孕,但未全面公開提倡節育措施;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蘇清朝說,原因是當時政治氣氛要「反攻大陸」,民眾必須「增產報國」,以免影響國力。

民國四十八年,擔任農復會主委的蔣夢麟發表「讓我們面對日益迫切的台灣人口問題」一文,呼籲重視人口問題,各界熱烈討論。政府於是在民國五十三年全面推行家庭計畫工作,口號為「實施家庭計畫,促進家庭幸福」。

行政院相繼於五十七年、五十八年公佈「台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人口政策綱領」,民國五十八內政部成立人口政策委員會,歷年人口政策宣導口號,翔實呈現台灣人口演變。

民國五十六年政府提出「五三」口號,希望民眾婚後三年才生育、間隔三年再生育、最多不超過三個孩子、三十三歲前全部生完;五十八年提出「子女少、幸福多」。從民國六十年起,每年十一月為家庭計畫擴大宣導月,提出「兩個孩子恰恰好,男孩女孩一樣好」及「三三三一」口號;「三三三一」指婚後三年生第一個小孩,過三年再生一個。理想的結婚年齡為男二十八歲、女二十五歲。

政府推行緩和人口措施獲得具體成效,美國人口危機委員會、國際人口行動委員會都表示肯定。不過,從民國七十三年開始,台灣人口淨繁殖率已降到人口替換率之下。考量生育率過低將導致人口老化、勞動力不足,政府認為應促進人口合理成長,民國七十九年起,家庭計畫宣導口號改為「適齡結婚,適量生育」,提倡適當婚育年齡為二十二歲至三十歲。

民國九十年宣導「兩個孩子恰恰好,女孩男孩一樣好」,特地將女孩放在男孩之前,希望消除重男輕女觀念。今年的宣導口號變成「兩個孩子很幸福,三個孩子更熱鬧」,希望民眾多生幾個小孩。

十年前,台灣年出生數為三十二萬九千餘人,去年出生數只剩二十一萬六千餘人。內政部次長張溫鷹感慨說,少子化趨勢造成人口失衡,未來青年人對老年人口的扶養負擔會越來越重。

人口政策綱領預計年底前修訂,內政部隨後將制定人口政策白皮書。對於以往提倡少生,如今要鼓勵多生,蘇清朝坦言,「人口降下來後,要再鼓勵生育,很麻煩」。蘇清朝認為,要讓生育率適度回升,應著重提高結婚率和有偶婦女生育率,希望透過鼓吹適齡結婚、適齡和適量生育,達到維持人口合理成長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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