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開發管理辦法》修正後,原住民取回傳統領域土地,將不必等待設定地上權、耕作權或農育權滿5年的限制,即可直接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在首波歸土地後還後,未來半年內,全國陸續約有3萬多名族人,可以拿回土地權狀,以落實土地轉型正義。
三地門鄉長車牧勒薩以表示,這次頒發的權狀包含舊馬兒部落傳統領域範圍馬兒段土地,該範圍土地情況較為特殊,從他縣議員時期就持續關心。1971年因部落搬遷以地換地,但林務局始終未完成轉換林班土地程序,鄉公所也無法受理轉換所有權或設定所有權土地,經多方協調力爭,最終由林務局函文放棄轉換林班作業,最終讓土地所有權利回歸族人手中。
部落族人林哲星表示,傳統領域土地是自己的根源,獲得權狀後亦象徵傳統領域獲得國家認同。另外,部落族人蔣明福表示,未獲得權狀前「禁伐補償」看得到卻領不到,如今有所依據主張土地所有權總算得以提出申請,備感欣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