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五十二甲地區,畫298公頃為國家級濕地,區內9成是私有地,地主痛批並抗議,內政部營建署今天在宜蘭舉辦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專案審查會議,環團憤怒痛批,草案中允許農舍興建等開發,這還是濕地嗎?「為什麼營建署做了這麼多年,還做出讓所有人都憤怒的方案?」要求退回重提;營建署表示,相關意見都會審慎納入。
五十二甲濕地位在宜蘭縣五結鄉、冬山鄉、蘇澳鎮,鄰冬山河流域利澤簡橋南側,民國100年1月18日由內政部公告為國家重要濕地,103年12月24日確認範圍為298公頃,被畫入的地主反彈與抗議。
營建署今在宜蘭縣政府舉辦「五十二甲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地主邱錫奎指出,濕地不用畫設也保有生態,即使畫也要有合理性,濕地除43公頃沼澤地,其他都是良田,且91%都是私有地,令人無法接受,畫為濕地後地價貶值3分之1,財產都縮水,這樣對嗎?他要求「最好保護就是徵收,否則要解編」。
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公展草案尚未核定,但環保團體發現,草案仍允許區內農牧用地蓋農舍等開發,宜蘭惜溪聯盟召集人康芳銘表達遺憾與憤怒,他說,這是「多輸」局面,不但地主憤怒,關心環境的人更是憤怒,保育利用計畫違反保育濕地的精神與內涵,濕地保育法最重要的核心區都被取消,等同濕地被解編,依土地使用管理規則,農牧用地允許農舍興建、休閒農業設施、戶外廣告設施、公共事業設施等項目都可以做,無法約束開發,這還是濕地嗎?
「為什麼營建署做了這麼多年,還做出讓所有人都憤怒的方案?」康芳銘要求退回,在保障地主權益下,在依法得以徵收、租用或合理補償前提下重提。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地主與公民團體的意見都會審慎納入,會通盤檢討;至於徵收,若以現有公告濕地面積,公告地價加4成需要70億元,如小額度徵收40多公頃也要10幾億,若有經費徵收,可一勞永逸,但要考量政府財政。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