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標註「有無農地農用」?宜蘭縣政府地政處解釋這項創舉說,農用的農地如果買賣移轉,是不用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沒有農地農用就要像一般土地交易一樣,課徵土地增值稅,另外,透過這樣標註與公示,買賣雙方都清楚資訊,減少買賣糾紛。
土地代書、宜蘭社區大學講師邱明芳說,如果沒有農地農用,通常是因農地上有農舍,有違規填土或設施,一旦轉移時,要負擔土地填值稅可能動輒上百萬元。
土地增值稅怎麼算?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是應納稅額等於土地漲價總數額乘以稅率,減掉累進差額。
稅務局舉例說,李某有一筆土地,面積50平方公尺,申報移轉時每平方公尺公告土地現值 為16萬元,上次取得土地之申報移轉現值每平方公尺2 萬元,最新公告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為百分之200 ,曾經繳納工程受益費8萬元,持有土地年限35年,李某出售時要繳納的土地增值稅159萬2800元。
縣政府指出,這項新政策,從本月1日起實施,農地買賣移轉案件,倘未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而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在土地登記簿標示加註「本宗土地於移轉時未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我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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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同,我宜蘭人 國10437
回覆刪除宜蘭縣政府,母湯喔。
回覆刪除醬土地都沒好好使用。
國110 20
我贊同因為本來就要有證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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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宜蘭的那些人可以泛濫農舍,被懲罰還要喊冤,所以政府設置這條法律條款,就是讓那些泛濫農舍的事情不要再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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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我覺得很好,這樣就不會有農舍泛濫和農地被炒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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