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水和受壓水不一樣2021/04/24
◎ 楊萬全
水利署說,「抽地下水會引起地盤(層)下陷」,環團借題發揮、大罵政府放任農民大量抽地下水灌溉的不是。這些人士明顯不懂地下水。
地下水有地面下較淺層的自由地下水,有礫石層很厚(大於七十公尺)的沖積扇扇頂自由水;也有泥土或細砂質地層下面的受壓地下水。自由地下水沒有造成地盤下陷的地質條件,且多以三吋以下小口徑淺井抽水為主,台中建築基地常有抽不完的地下水,都是自由地下水,此地下水易受污染,不宜做自來水用,卻是灌溉、沖洗(如洗車)的好水源。農民領取停灌補貼又大量抽取地下水灌溉,此地下水絕大部分是自由地下水,不是水利署及環團人士所說的會造成地盤下陷。
較深層的受壓地下水,都以六吋以上深井抽水,因為有泥質或細砂質加壓層,當抽水量超過安全出水量時,地下水頭下降太大、又太久(大於二十小時/日)會引起加壓層脫水,地層壓密,厚度減少,地面下降的地盤下陷現象。因為受壓地下水水質較好,簡單處理就可做自來水用,問題是抽取受壓地下水超過安全出水量時,會引起地盤下陷,所以必須列管,管制其抽水量在安全出水量以內,即抽水時間必須在每日十小時內,以及每平方公里最多只准二口深井抽水,是管制水井密度,多餘的水井暫停抽水備用。
概言之,地下水利用必須採取自由水和受壓水分開的二元論。台灣的地下水還很多,自由地下水應該全部開放給農民抽水灌溉,或洗車業者免費抽取利用。至於台中市新建築基地抽不完的地下水是自由水,易污染,不宜做自來水用。中油替政府開鑿深井抽取受壓地下水供自來水用,是應急措施,必須遵守受壓地下水的管制,否則政府的救旱井會變成新地盤下陷區推手。
(作者為一九七○年代台灣地盤下陷嚴重時的調查研究負責人,曾任經濟部水資源委員會地下水科科長)
挖井用水須防砷污染
◎ 陳信文
最近因為缺水的挑戰,挖井成了相當熱門的議題。二○一九年因科技部支持的潔淨水質計畫,前往馬來西亞開會,會中一位高棉的大學教授報告了當時高棉湄公河附近的井水砷污染問題。當時回國後曾寫了一篇投書,主要談論台灣在民國五十年前後也曾發生嚴重的烏腳病。究其發生原因,是因深挖井後,不幸產生砷溶入井水所造成。最近討論挖井議題,對超用地下水、可能造成地層下陷的問題有不少著墨。但深挖井後,可能引起砷污染的問題,卻不見有任何討論。烏腳病的悲劇雖已較久遠,但水質問題一樣不容輕忽。
(作者為清華大學講座教授兼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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