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發展條例三讀 政院編列永續發展基金
立法院院會今天(13日)三讀通過「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行政院將依法分10年編列新台幣400億元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且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每4年檢討一次。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在2個月內,提出改善花東地區交通的整體改善方案。
2010年花蓮立委補選時,民進黨提出「東部發展條例草案」,要求政府設置新台幣500億元的花東建設基金;國民黨方面也提出「東部區域發展條例草案」。但是由於草案中規定,將出售公有土地的所得納入籌措發展基金的來源之一,引發環保團體批評政府賤賣國土、圖利財團,經過朝野協商之後,刪除相關條文,並更名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三讀後的條文也要求行政院設置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分10年編列新台幣400億元的預算,並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每4年檢討1次。
國民黨立委王廷生說:『(原音)花東地區發展基金由原先500億,當時是20%的土地作價,把他刪除,變成400億完全由中央政府預算支應花東地區發展的基金。』
三讀條文也規定,行政院得指定重點發展產業,協調提供低利融資、輔導產業和人才培育等優惠措施。條文也明訂,設籍花東的國民義務教育學生,其書籍費由教育部編列預算補助。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在2個月內,提出改善花東地區交通的短、中、長程方案,解決當地居民的交通需求。
立院三讀/花東永續基金 10年400億
教部另編預算補助書籍費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行政院應分十年編列預算,成立共四百億元的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教育部並應編列預算,補助花東受國民教育之學生的書籍費。
交部限期提交通改善方案
交通補助的部分,立法院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應於二個月內對改善花東交通服務,提出短中長期的改善方案。民進黨立委賴坤成表示,會要求交通部提出實質補貼方案。
「以土地作價作為東部發展基金」、特區開發排除現有土地法規等條文,遭民間團體質疑有圖利財團之嫌,一直是本法立法延宕的主因,後因爭議過大,朝野協商後均未入法。
因宜蘭也屬於東部,朝野協商時決定本法僅以花東為主體,名稱也從「東部發展條例」更名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目標為推動花東地區產業發展、維護自然生態景觀、發展多元文化特色、提升生活品質、增進居民福祉。
條文規定,行政院須訂定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每四年檢討一次。為善用花東地區的優勢及特色,行政院得指定重點發展產業,協調提供低利融資、信用保證、產業輔導、人才培育等各種優惠措施。公共運輸系統之場站,宜保留適當之廣告空間,以優惠價格提供重點產業使用。
設籍花東之國民教育學生,其書籍費由教育部補助。為改善花東聯外交通,交通部應提高鐵路運量及縮短行車時間,並提升公路安全性及可靠性。
- 留言者: JU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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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11-06-18 20:46:25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在2個月內,提出改善花東地區交通的短、中、長程方案,解決當地居民.看來政府終於表現出關心人民的樣子.可喜可賀.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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