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政府今天寄出第1份原住民(魯凱)族語公文,這份公文是通知全戶恢復傳統姓名的家戶,於9月2日參加屏東縣聯合收穫節,並接受縣政府的表揚與肯定。
屏東縣政府表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在今年5月26日經立法院3讀通過,總統於6月14日頒布,除了明訂原住民族語為國家語言外,也訂有得以使用族語書寫公文書規定。
屏東縣長潘孟安昨天親批第1份魯凱族語公文,並在今天發寄給當事人,這份公文是通知全戶恢復傳統姓名的家戶,於9月2日參加屏東縣聯合收穫節,並於大會接受縣府的表揚與肯定,潘孟安表示,第1份族語公文能結合屏東縣獎勵推動的恢復傳統姓名,深具意義。
原住民處長伍麗華表示,使用族語書寫公文書,實務執行困難度相當高,因為公務人員還未具備族語書寫公文書的能力,核稿的長官就更不用說了,更何況還有同族群不同語系的困擾,因此,實務上要推動不容易。
伍麗華表示,即便困難,也要做,屏東縣鎖定恢復傳統姓名的家戶優先推動,未來,再視族語推動成熟度以及族人接受度逐步推廣至其他業務。2017-07-19 21:15中央社 屏東縣19日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