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靠森林固碳不夠 學者:減少開發、增加循環利用更佳

 

全球上百個國家11月2日簽署通過「森林保護協議」,預計2030年前減緩森林破壞,這也是COP26達成的第一份協議;國際上積極推動造林,吸收、儲存二氧化碳,減少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國內學者認為,只靠森林固碳不夠,另一方面應減少森林轉變,以及森林循環利用,固碳能力會更好。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今天召開記者會,邀請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張世杰 、台灣大學地理資源學系副教授莊振義對談,分享台灣森林碳排放與碳儲存狀況,以及造林減碳的專家觀點。

莊振義表示,台灣森林覆蓋率呈現緩步上升趨勢,從55%上升到60%,每公頃碳儲存量為343.3公噸;而森林的碳吸收量為21.44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等於每公頃森林的二氧化碳吸收量為9.75百萬公噸;但以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287.06百萬公噸計算,全國森林的碳吸收量僅佔總碳排放量的7%左右。

他表示,目前森林碳議題有兩主流,一是碳吸存,種樹可以提供額外二氧化碳吸收能力;另一是碳保留,盡可能維持森林固碳能力,台灣受天氣以及地質災害影響天然林地留存,過度人為開發,也提升森林風險,比如森林大火等等,政府部門應從國土利用、森林保育思考盡可能維護森林棲地狀態。

莊振義說,環境議題也需考量碳利用,森林資源不是完全不能動用,比如未來建築規畫上,砍樹當建材,相較於鋼筋混凝土,可達到更多碳的利用效率,利用另外一種方式把碳留在地面上,因此資源利用上並非單一面向保存森林,要從其他面向減少碳足跡。

張世杰表示,以2019年統計為例,需8個種滿樹的台灣,才能移除274百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因此更需要思考,土地利用變遷、森林砍伐,種樹與減排間的關係,只靠森林固碳是不夠。


他舉例,巴西大量原始森林變成農牧用地導致碳排放增加,開發需減少,減少了森林轉變,也保護生物多樣性;但森林是可利用的,透過適當管理,利用木材過程中不造成大傷害,並非2030年以後不砍樹,「這是不可能的」,當作循環利用的一環是可以接受的。


張世杰說,若有1000公頃土地都拿來種樹,其實碳排量很少、杯水車薪,台灣真正會面對的問題,不在於用土地要來減碳,這個減碳能力對台灣來說太小,應該考慮額外功能,比如,要如何種樹營造更多棲地讓動物使用,其固碳能力高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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