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第三冊L1補充資料 ~2012諾貝爾和平獎 頒給歐洲聯盟

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EU)12日(台灣時間)獲得2012年諾貝爾和平獎。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新頭殼newtalk |  編譯報導
2012年諾貝爾和平獎今(12)日確定頒發給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EU),以表彰歐盟及所有獻身歐盟成立的先行者,在過去60多年來,致力於促進歐洲的和平、和解、民主與人權。
和平獎得獎理由
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1918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指歐戰爆發的1939年),共21年的時間,在歷史上被稱為戰間期(The Inter-war Period)。戰間期間,挪威諾貝爾委員會曾好幾次頒發和平獎給致力於德國與法國和解的重要人物。到了1945年,和解的種子開花成真。第二次世界大戰慘絕人寰的痛苦經歷顯示,全新的歐洲藍圖是必要的。在70年間,德國和法國曾交戰三次,而今日德法交戰已經成為難以想像。這說明了透過良好規劃、有目標的努力,並建立雙方的互信,歷史上的宿敵也能成為親密的合作夥伴。
在1980年代,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加入了歐盟。推廣民主制度是這三個國家取得會員資格的條件。柏林圍牆的倒塌,使得歐盟的會員國能擴及中歐與東歐國家,因此開啟了歐洲歷史的新時代。冷戰時期東西兩方的分隔宣告終止;民主得到強化;許多基於民族宿怨而產生的國與國爭端獲得解決。
克羅埃西亞(Croatia)將於明年獲准成為歐盟會員,蒙特內哥羅(Montenegro)的會員資格開啟協商程序,以及塞爾維亞(Serbia)獲得準會員國的授權,都強化了巴爾幹半島(Balkans)的和解進程。過去十多年間,土耳其致力加入歐盟會員國的努力,也促成了該國民主與人權的進展。
歐盟現在正經歷巨大的經濟危機,以及可觀的社會動盪。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希望藉由頒發和平獎給歐洲聯盟,關注聚焦歐盟的最重要成就:歐盟歷盡千辛,成功地促成和平與和解,在民主與人權的進展上成就非凡。歐盟扮演了穩定的角色,使得多數歐洲國家得以從「戰爭大陸」轉化成今日的「和平大陸」。
歐洲聯盟的成就,代表著「國與國間的友愛之情」,並如同阿爾弗雷德‧諾貝爾(Alfred Nobel)在其1895年的遺囑中談到和平獎得主的評選要件係「為和平會議(peace congresses)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

歐盟簡介
根據維基百科的介紹,歐洲聯盟,簡稱歐盟,正式官方語言有23種,是根據1992年簽署的《歐洲聯盟條約》(也稱《馬斯垂克條約》)所建立的國際組織,現擁有27個會員國。規範歐盟的條約經過多次修訂,目前歐盟的運作方式是依照《里斯本條約》。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民主制的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經濟上為世界上第一大經濟實體(其中法國、義大利、英國、德國為八大工業國成員),軍事上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為北大西洋公約成員。
根據諾貝爾的遺囑,評選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宗旨是「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不過,該獎項也可以授予符合獲獎條件的機構與組織。基本上,諾貝爾和平獎是對當年全球境況,尤其是危機方面境況的一種反映。(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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