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率低修法仍保守 婦團︰推動有薪陪產假、家庭照顧假

 2021/12/07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台灣生育率低,在全球敬陪末座,國家未來生存發展堪慮,立法院明將進行相關友善法案協商,但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此次修法過於保守,呼籲朝野應該協助民間爭取,包括孕婦配偶7天有薪陪產假、6歲以下勞工可不扣薪減少工時,以及有薪家庭照顧假及育嬰假改革等,讓勞工家長真正「安心生」。

今年9月29日經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審查之「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19條、第22條和第40條文修正草案,將於明天進行黨團協商,修法內容涉及增加孕婦2天產檢假、放寬3歲以下幼兒的勞工家長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之限制、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規定以鼓勵雙親共同育兒。

婦女新知基金會今天表示,肯定政府推動修法,支持雙親共同育兒,取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須雙方家長就業才能請領、且不得同時請領的規定;但也要嚴正提醒,台灣高工時低薪資、歧視照顧者的職場制度文化沉痾已久,本次修法改革幅度保守,恐對生育率幫助不大。

基金會向朝野各黨團喊話,這次修法應至少幫育兒家庭爭取到「孕婦的配偶7天有薪陪產檢假(或名為生產準備假)」、「全面開放養育6歲以下幼兒的勞工可申請每日減少1小時工時、且不扣薪」;並呼籲行政院同步表態支持,落實「國家真的跟你一起養」,儘速通過其他重要的法案,包括有薪家庭照顧假、育嬰假改革等。

基金會認為,若只增加孕婦產檢假,無助實現性別平等,爸爸/孕婦配偶還是得犧牲多日所得,請假陪產檢、參與產前課程與各項生產育兒準備。

而關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則應直接刪除受僱於30人以上雇主才可申請之限制、申請期限放寬至育有6歲以下幼兒皆可申請,且應規定減少之工時不得扣薪;若政府擔心增加雇主成本,導致反向歧視幼兒照顧者,可由政府規劃財源負擔。

此外,對於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所提案,雙方家長得選擇由一方獨自領取1年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造成育嬰留職停薪皆由母親申請,強化男主外女主內傳統性別分工之後果,不但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亦違反國際育嬰假改革潮流,且與上述各國因應少子女化之政策共識相互衝突,呼籲不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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