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公約國家自2001至今已有24國,包括比利時、荷蘭、盧森堡、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義大利、希臘、丹麥、瑞典、挪威、芬蘭、冰島捷克、匈牙利、波蘭、斯洛伐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馬爾他、斯洛維尼亞等。
申根公約國適合三個月以下之一般「旅遊簽證」,一證可通行24國,相當划算與方便。前往申根國家旅遊時,如果中途插入一個非申根簽約的國家旅遊,要再回入申根簽約國,則須辦理「多次申根簽證」。雖然貴一點,但絕對較為方便。
在台灣可辦理申根簽證之歐洲駐台機構包括比利時(兼代盧森堡簽證)、荷蘭、法國、德國、奧地利、義大利、西班牙(兼代辦赴希臘簽證)、丹麥(兼代辦赴挪威簽證)、瑞典(兼代辦赴芬蘭簽證),(希臘已停辦國人赴希之落地簽證)、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波蘭。
【申根簽證注意事項】
1.先購買機票,開票後再辦理簽證
2.先訂妥旅館、準備好旅遊計畫
3.備妥財力證明
4.注意簽證上有無加註「不需保險」(No Insurance Required),若無註記或非英文登記時,須像核發機構詢問。出發前攜帶個人全民健保卡,以防不時之需。
國人赴歐洲旅遊,務必要將簽證事宜辦妥,任何問題據實以告,以免遭到簽證官詢問或過海關時被為難。出發前準備一份台灣駐外各國領事館緊急救助電話,多一分準備,多一份安心。【Sinotour國際旅遊網】
200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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