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彰超抽地下水 3策略下手

雲彰超抽地下水 3策略下手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4/03 11:20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3日電)雲彰地區地層下陷,主因為超量抽用地下水,經建會近期完成具體解決方案,從灌溉用水、養殖用水,及民生、工業用水等3種不同產業活動,採取不同強制程度公權力措施。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雲林、彰化地區地層下陷,主要下陷區域已由早期主要分布在沿海區域,近年來移入內陸地區,嚴重影響高鐵行車安全及當地居民的生活環境。



經建會完成「雲彰地區長期地層下陷具體解決方案」,區別不同產業活動(灌溉、養殖、工商)、不同的抽水範圍(深井、淺井)而採取不同強制程度公權力措施。



灌溉用水部分,官員表示,因為這部分影響地層下陷小、抽得也較淺,但受影響農民多為經濟弱勢,對產業結構影響大,因此,將採取政府投資供水設施、增供地面水源;獎勵抽用地下水灌溉的農田休耕等策略。



養殖用水部分,面積約100平方公里,養殖業對於地下水的依賴,短期間內尚無法以地面水替代;為兼顧養殖業者的生存,對於養殖用水減抽地下水策略主軸為「配合既有海水統籌供應系統政策,循序逐步以海水替代淡水養殖」。



民生、工業用水部分,官員表示,考量工業發展對於環境負荷較重,民生及工業水井,大部分均為深層水井,抽取量大,對於地層下陷影響較為深遠,對於民生、工業用水減抽地下水策略主軸為「統籌由自來水系統供應所需用水,在不影響既有生產活動原則下,全面納管,強制取締」。



經建會表示,希望在各計畫完成後,達成地下水總抽用量減半,增加可利用水源2億噸,強化地下水補注1.7億噸,確保各項交通及維生系統安全無虞,並在計畫完成後一定年度內,將持續地層下陷面積由目前530平方公里有效大幅降低。



不過,官員補充,造成目前地層下陷是從20年前抽地下水開始,減抽後,地層面積如要大幅降低至100平方公里,也須10年以後才能慢慢降低。10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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