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領土爭議 東協盼建立各國行為規範
新頭殼newtalk 2011.05.09 洪聖斐/編譯報導
東協各國於2002年與中國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eclaration of Conduct, DOC),現在希望能進一步推動一個「各方行為規範」(Code of Conduct, COC)。
印尼總統尤多約諾(Susilo Bambang Yudhoyono)昨天在第18屆東協高峰會後表示,東協會員國希望能加速建立一套具體的規範來處理南海議題。
南海議題一直都是馬來西亞、汶萊、越南、菲律賓、中國之間領土爭端的問題,而中華民國更是宣稱整個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西沙群島和東沙群島及周邊水域都是其固有領土。
《雅加達郵報》(the Jakarta Post)今天報導,印尼總統尤多約諾指出,東協各國領袖幾乎都認為,現在是時候該找出一個行為規範來約束宣稱在南海擁有主權的各造,以便各國可以妥善地處理每一件事,而不要造成無人樂見的衝突。
儘管東協與中國之間簽有「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但這項宣言仍有待更具體的規範來加以落實。尤多約諾總統說,東協國家希望能有一個「各方行為規範」。目前,已經有10個東協國家通過這項規範,現在他們希望能加快腳步。
東協各國領袖在一項聲明中強調,「東協與中國持續正面的交往,對邁向『各方行為規範』是不可或缺的。」東協國家將致力以「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精神,並按著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法原則,和平解決各種爭端。
越提南沙主權 外交部重申立場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9日電)菲律賓及越南相繼聲明在南沙群島的主權,外交部今天重申,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南沙、西沙群島等周遭水域,都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主權屬中華民國,不容置疑。
越南媒體報導,越南聯合國代表團於3日以公函方式向聯合國轄下海洋法及海洋相關專責機構重申西沙和南沙群島主權。在這之前,菲律賓也就中國大陸宣稱擁有南沙群島與鄰近南海海域主權,向聯合國提出抗議。
台灣、菲律賓、越南、中國大陸、汶萊、馬來西亞都聲明擁有南沙群島部分或全部主權。
針對越南的聲明,外交部除重申主權外也表示,中華民國政府認為,相鄰南海各島礁的國家,應依據相關國際法的原則與精神,避免採取任何影響南海地區安定和平的單邊措施;中華民國政府願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原則,與其他國家共同開發南海資源,呼籲各國透過協商,和平解決爭端。10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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