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第二冊都市單元補充資料~城鄉關係與都市機能

普高一第二冊L13城鄉關係與都市機能補充資料之一

都巿規模的衡量
  都市規模的衡量,通常以人口數為準;而世界都市人口數的統計,往往又以都會區為單位,因此都市規模的衡量便在此種條件下進行。例如:法國首要型都市巴黎為 960萬人,第二大都市馬賽僅有130萬人;英國首要型都市倫敦為760萬人,第二大都市伯明罕僅100萬人;墨西哥首要型都市墨西哥城1,860萬人,第二大都市瓜達拉哈拉卻僅有160萬人;泰國首要型都市曼谷 750萬人,第二大都市清邁則僅有 26.5萬人;這些國家在都市規模上,皆呈現首要型分布型態。學者亦認為巴西的里約(1,050萬)與聖保羅(1,770萬)已結合為一大都會帶,其人口總和高達2,800萬人,因此可視為巴西之首要型都市。
都巿人口分布的過渡型態
 都市規模呈現過渡型態的國家,以美國為典型代表,其最大都市紐約有1,660萬人,第二大都市洛杉磯1,300萬人,第三大都市芝加哥也有700萬人;人口較為稀疏的澳洲,最大都市雪梨 420萬人,也與墨爾本的 340萬人頗為接近。此外發展中國家中的中國印度亦屬於此種類型;如印度最大都市孟買1,800萬人,第二大都巿加爾各答 1,300萬人,第三大都市新德里也接近 1,200萬人;中國大陸最大都市上海1,400 萬人,第二大都巿北京1,200 萬人,均頗為接近。

世界都市
(一) 定義
   對世界經濟、文化、政治層面,產生直接、明確影響的都市,稱為世界都市。這類都市透過全球化經濟、世界通訊、國際觀光等全球化過程,廣泛影響全世界。
   界定世界都市的條件較為主觀,一般而言包括下列各項:
1. 可直呼其名,毋須冠上國名,如直稱巴黎,不必說成「法國的巴黎」。
2. 實際參與、運作國際事務;如紐約為聯合國總部所在地,布魯塞爾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所在地,法蘭克福是歐洲中央銀行所在地。
3. 都會區的市中心擁有百萬以上人口。
4. 為國際航線輻輳的國際機場所在地。
5. 地鐵、輕軌電車、通勤火車、渡船、公車等運輸系統交會。
6. 市區規劃有多種以上的異國文化區,如華埠、小義大利等移民人口組成的社區。
7. 設有足以對世界金融造成影響的國際性機構,如金融機構、法律機構或國際股市、國際集團總部。
8. 遍布快速、進步的資訊網,如電腦科技、網際網路、行動電話等服務。
9. 設有世界知名的博物館或大學。
10. 常舉辦影展、首映會、管絃樂團及歌劇公演、美術展覽,以及街頭藝術等文化活動。
11. 設有影響世界的公信媒體機構,如BBC、紐約時報、CNN、芝加哥論壇報、泰晤士報。
不同的文化背景、價值觀與經驗,使得世界都市在每個人心目中的定義都不同,但紐約、倫敦、巴黎,及東京,皆為公認的世界都市。
(二) 世界都市的三個位階
  位階最高的都市包括紐約、倫敦、東京,是世界級的主要商業中心。第二高位階的都市通常與世界主要市場連結,具有優異的通訊及實體運輸機能。第三高位階的都市為區域及地方中心,機能已高度分化且可控制地方市場。

 雅典憲章
  1933年國際現代建築會議(CIAM)中,由各國眾多建築與都市計畫學者所提出。他們共同認為一個健全的都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包含居住、休憩、工作、交通四大功能。
(二) 都市的發展必須要儘可能保存紀錄都市發展過程的歷史遺產。
(三) 保存都市遺產的同時,不應犧牲都市居民的權利。
綜合模式
  都市的出現與人類社會專業分工、財富集中以及社會階層分化關係密切。因此都市內部在行業、社會階層上一向具有分區現象。在歷史發展、交通革新、都市政策影響下,都市呈現出同心圓、扇狀、多核心等結構模式。
   因為都市內部分區為一動態的歷程,因此,隨著各區機能與土地利用的變更、新交通線的設置、地價的波動、老舊社區的更新、外部區域互動關係的演變等因素的變動,結構上不斷異動,演變成為複雜的結構。
   圖13-4為拉丁美洲地區,因種種因素變動所呈現之綜合模式。圖中顯示該模式兼具傳統同心圓以及放射狀大道所造成之扇狀兩種結構。市中心為CBD,包括傳統市場及現代高樓兩個部分。沿著幹道的精華區為CBD的延伸,其兩側為高級住宅區;工業區則在幹道的另一端。CBD外的同心圓為都市居民的主要居住地,最外圍成為外來移民集中的貧民窟。







臺灣的都市機能
  依據民國九十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總報告(綜合報告),將各都市行業區分為13種,分別為:(1)礦業及土石採取業;(2)製造業;(3)水電煤氣業;(4)營造業;(5)批發零售業;(6)住宿餐飲業;(7)運輸倉儲通信業;(8)金融保險業;(9)不動產租賃業;(10)科技服務業;(11)醫療保健業;(12)文化運動休閒服務;(13)其他服務業。
   將臺灣 7大都市各行業所占比例,與臺灣地區各行業就業人口比例之平均值相比較,可將七大都市之主要機能歸納如下:
(一) 臺北市因批發零售業高出全臺灣平均值9.44%,為商業都市。
(二) 高雄市因為任何一個行業均未超出臺灣平均值5%,為綜合性都市。
(三) 臺中市因為金融保險業高出平均值7.75%,批發零售業高出平均值5.16%,屬於金融商業中心。
(四) 基隆市的運輸倉儲通信業高出平均數達20.54%,為運輸城市。
(五) 新竹市的製造業高出平均數15.32%,為製造業城市。
(六) 嘉義市批發零售業高出平均值6.85%,為商業城市;值得注意的是醫療保健業亦高出平均值4.9%,遠大於其他都市,顯現該項機能頗為強烈。
(七) 臺南市批發零售業高出平均值6.01%,為商業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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