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四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競賽辦法
一、緣起和目的 *藍字部分為競賽辦法草案中有經修改的部份,請閱文者多加注意。
為迎接新世紀挑戰,各國在最新一波教育改革中,均強調為學生培養「帶得走的能力」。社會領域/地理教育強調自然與人文環境的互動,著重地方、區域、國家、全球的關連,並且培養使用地圖(含GIS、RS)、環境觀察、議題討論等技能,極有助於培養青年學子認識環境和理解世界。為凸顯社會領域/地理教育在國中小階段所能培養的高層次能力的,以及鼓勵青少年關懷鄉土到世界的態度,自2005年起每年辦理「國中小地理知識大競賽」。
在國際上,(美國)國家地理學會(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有感於全球青少年對地理知識的普遍缺乏,並為積極推廣地球村概念,自1993年起舉辦「國家地理世界錦標賽」(National Geographic World Championship)」。我國自2005年起受邀參加,藉由「國中小地理知識大競賽」選拔優秀選手,每兩年派隊參加一次。透過參加世界錦標賽,不但提供青少年國際交流機會,更可展現台灣教育改革的成果。
此項競賽是國內目前唯一針對中小學社會領域的全國性和國際性比賽,地理學界和社會領域/地理教育界攜手合作,為國內社會領域教育注入新的活力。本競賽辦理目標為:
鼓勵社會領域落實培養實做和高階能力的教學;
激發學生主動關懷環境、鄉土和世界的情懷;
讓具備地理、社會和環境統整能力的學生,有被表揚的機會;
促進社會大眾對環境與世界的關懷,並體認社會領域教學的價值。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中國地理學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三、參賽對象:中華民國國 中小學五年級至九年級學生,且年齡16歲(含)以下者。自本屆起採國中組、國小組分組競賽,依比賽時就讀學籍而定。
四、競賽辦理日期、地點
(一) 學校初賽:2008年9月15-19日,各參賽國中小學擇一日舉行;
(二) 縣市複賽:2008年10月4日,由各縣市承辦單位擇一地舉行;
(三) 全國決賽:2008年11月1日,由主辦單位擇一地舉行。
五、競賽方式
(一) 學校初賽:各參賽學校自行決定採用筆試或推薦管道,擇一進行。
甲、推薦:各校自行擬定推薦辦法,並於規定期間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
乙、筆試:各校自行命題、印卷,於規定期間(9/15-19)擇一日測驗、閱卷,並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也將寄送一份考題(含答案), 提供各國中小承辦師長命題之參考。
丙、 各校初賽優勝者,線上回報網址http://tngc.softech.com.tw/。
(二) 縣市複賽: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由各縣市複賽承辦學校,於規定期間(10/11)辦理。主辦單位將於賽前一週寄送考題至各縣市賽承辦人,各縣市輔導團得抽換部分試題,至多20%。測驗後請立即掛號寄回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統一閱卷後,公佈優勝名單。
(三) 全國決賽:分為準決賽和總決賽兩各部份;由主辦單位執行,於11月1日辦理。
*國中組首先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拔出前10%優勝者,再以「總決賽現場問答」成績授予金、銀、銅牌。準決賽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總決賽題型包括快問快答、搶答輪答、實做等多元方式進行。國中組同學也需參加「環境觀察能力測驗」,但不納入總決賽計分;表現優異者,另頒獎品、獎狀鼓勵。
六、參賽名額和晉級資格
(一)學校初賽:原則上,國小~所有五、六年級學生可參加,國中~所有七至九年級可參加;實際執行時,由各 參賽學校自行規劃。各校得派出參加縣市複賽的名額,國中組依7~9年級班級總數計算 ;國小組依5~6年級班級總數計算。⑶凡21~3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4位同學參加複賽,以此類推。
*舉例:甲國小五、六年級共有8班,該校可推派至多2位代表;乙國小五、六年級共有12班,該校可推派至多3位代表;丙國中七~九年級共有39班,則該校至多可推派5位參加
2.國中組和國小組的初賽優勝名額,請根據貴校國中部和國小部的班
級數,分別計算。
(二) 縣市複賽:凡通過各學校初 賽,由學校推薦者,可參加複賽。各縣市晉級全國決賽的名額,由「各縣市之參賽學校數」和「全國之參賽學校總數」的比例而定。
*舉例:假設全國決賽名額共90名,共有甲、乙、丙三縣市參賽,參加初賽學校數依次分別是10所、15所、5所,比例為2:3:1,則甲縣市前30名、乙縣
市前45名、丙縣市前15名學生得參加全國決賽。
※ 各縣市至少有一名保障名額,可參與全國決賽;國中組和國小組名額分別計算
(三) 全國決賽:凡通過各縣市複賽者,可參加決賽。複賽優勢者將由主辦單位公告。 八、 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命題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 對象 項目 數量 所有國中小學校 2008國中小地理競賽成果乙份(線上下載或光碟寄贈) 約4500份 學校初賽優勝者 初賽優勝證書乙張、紀念品乙份 約3000份 縣市複賽優勝者 複賽優勝證書乙張、精美紀念品乙份 約150份 全國決賽優勝者 國中組、國小組每位優勝同學可獲得: 16份 ※ 主辦單位將發文: 註:參賽選手獲頒之獎狀、獎品等,將以所獲最高名次為準。 ※全國決賽優勝者以參加決賽人數之10%計,估計國中組入圍者10人,國小組入圍者6人 ,分別頒發金、銀、銅牌。金、銀、銅牌的比例,國中組以1:2:7為原則,國小組以1:2:3 十、 報名須知(含回報初賽優勝名單) Email: tngc@deps.ntnu.edu.tw 傳真:02-23639090。(報名表請見本文末附件一) 官網,確認初賽優勝名單,否則學生將無法參加縣市複賽。
金、銀、銅牌*
1. 獎狀乙張
2. 獎品乙份(如:優良雜誌一年份訂閱)
3. 獎學金乙份(或以圖書禮卷致贈)
國中組「環境觀察能力測驗」優勝學生,獲得優勝
證書乙張。
優勝同學所代表之學校,可獲得獎品乙份(如:優
良雜誌一年份訂閱)
1. 建請各縣市教育局,給予承辦縣市複賽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老師敘獎;
2. 建請參賽學校,給予入圍全國決賽之學生和指導老師敘獎;
3. 全國各高中職校,通知本屆競賽成果和得獎名單。
為原則。
1. 參賽報名:請於2008年6月1日~9月8日完成下列兩項步驟,才算報名完成。
a. 線上報名:至競賽網頁填妥資料(http://tngc.softech.com.tw/)
b. 寄送學校同意函:填寫報名表後,請掃描後email或傳真至承辦單位。
2. 回報初賽優勝名單:不論學校採推薦或筆試方式,請於2008年9月22~26日,進入競賽
十一、 費用支出說明
(一) 學校初賽:參賽學校自行負擔所有開支。
(二) 縣市複賽:主辦單位在本計畫項下,撥付辦理縣市複賽業務費開支,包括印刷費、場地
布置費、命題費、郵費、監考費、活動保險費等必要開銷。補助金額上限:
本島縣市各10000元、離島縣市各15000元,請各承辦學校檢送單據、實報
實銷。(9/22-26日將進行縣市賽辦理說明會)
(三) 全國決賽:各縣市入圍選手的食宿交通費用,請自理。(若本屆經費許可,將酌予補助
偏遠學校師生參賽的交通費用)
十二、 活動聯絡
競賽網頁 http://tngc.softech.com.tw/ 部落格www.wretch.cc/blog/GeogOlympiad
臺灣師大地理系 Email: tngc@deps.ntnu.edu.tw FAX/Tel: 02-23639090
地址:(10610)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臺灣師大地理學系 地理教育研究中心
中國地理學會秘書處 Email: geoolym@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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