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第二冊人口補充資料~日本擬提高僱用年齡至70歲 應對少子老齡化問題

 中新網5月15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導,日本政府15日在未來投資會議上提出一項方針,為讓有意願者可工作到70歲,擬把確保工作機會規定為企業的努力義務。
  據報導,除了通過廢除退休制、延遲退休年齡或提高繼續僱用年齡、由企業繼續僱用的方法外,還將把到其他企業再就業、幫助創業等也加入努力義務的選項。此舉旨在實際上擴大工作平台,將向2020年的例行國會提交《高年齡者僱用安定法》修正案。
  隨著少子老齡化進程,以勞動年齡人口為主的一代人口劇減,確保勞動力成為一大課題。安倍政府提出實現「終身不退休社會」,也有意增加工作的老年人,讓其成為社會保障制度的支撐方。
  首相安倍晉三在會議上稱:「迎來人生100年時代,力爭修改法律,從而能讓有意願的老年人在社會上發揮經驗與智慧」,強調了「有必要依據老年人特徵準備多種選項」。與會者中提出了「確保工作機會很重要」、「也有必要留意老年人的個體差異很大」等意見。
  現行法律規定企業有義務通過廢除退休制、延遲退休年齡或引進繼續僱用制度,僱用全體有意願者到65歲。
  政府有意在維持這一內容的基礎上,有關僱用至70歲除了現行法律的廢除退休制等3項確保措施外,還加入實現在其他企業的再就業、自由職業合同、幫助創業、向NPO法人等社會貢獻活動提供資金這4項,把總計7項寫入修正案。不設罰則,計劃向積極行動的企業提供財政援助。
  修改法律后,將關注企業的舉措開展情況,把7個項目的任何1項規定為義務,也將討論若違反則公佈企業名稱事宜。原則上65歲的公共養老金開始領取年齡不作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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