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奇特公約/部落長輩面前放屁…要殺豬賠罪

原民奇特公約/部落長輩面前放屁…要殺豬賠罪

2015-10-16 02:43:47 聯合報 都會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台灣不少原住民部落自訂「部落公約」,有的約定成俗、有的明訂條款,約定事項有的逗趣,有的比法律規定還霸道。不過這些公約多半回歸人性和倫理道德的自律精神,且大多經部落會議討論訂定,族人幾乎都有遵守的默契。
高雄布農族部落若有人殺豬,一定要先分給部落長老,且依儀式分給不同的部位。那瑪夏區長徐出世說,部落另有不成文規定,像不可以在長輩面前放屁,否則要殺豬賠罪。
他表示,這源自打獵的獵隊行進中,若突然想放屁,要躲到隊友感受不到的地方,或故意轉個方向,讓隊友知道放屁者已有迴避,否則很不禮貌。
多數部落都約定唱卡拉OK的時間,避免「嗨」過頭影響他人。像苗栗南庄的八卦力部落賽夏族,晚上十點後禁用擴音設備唱歌,公用卡拉OK設定自動在晚上九點五十分斷電。大武鄉的富山部落賦予部落長老權力,卡拉OK唱得不好聽,長老可要求當事人閉嘴。
部落也愛發喜帖宴客,從孩子出生、考試第一名到病癒出院都要請客;為免浮濫,台東金鋒鄉新興部落自訂只有滿月、新屋落成、結婚及長者壽辰才能發宴客帖,尤其長者壽辰宴客一生只有一次,且須滿六十歲以上。
對家裡的毛小孩,新興部落也有公約。如果飼養的狗不綁好,放任躺在馬路被車撞,肇事者不必賠,飼主不能有異議,教訓飼主要負管理之責。
牲畜的待遇就大不同了。屏東瑪家部落約定,若撞到牲畜,肇事者須在公開場合向飼主道歉,飼主會為死去的牲畜辦告別式紀念牠對部落的貢獻,並予埋葬。
蘭嶼雅美族習慣自由放牧羊隻,規定羊隻若被撞成重傷或死亡,肇事者須賠飼主八千元,被撞羊隻須歸回飼主。部落耆老說,羊等牲畜具經濟價值,也是族人的食物,格外珍惜。
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施行共產體制,部落既無卡拉OK,也不賣菸酒公司的酒,只能賣當地釀產的水蜜桃酒或小米酒等。
司馬庫斯部落公約也明訂族人不能擅用部落的生態資源,違規者扣一個月薪水,約一萬六千元;盜伐樹木者會被逐出部落,藉此維護環境永續。
尖石鄉的鎮西堡部落約定族人外出工作,若肚子餓採別人田裡的水果、蔬菜來吃,要將吃剩的果皮和種子留在原地,讓主人知道有人急需借用並非偷竊,主人就不會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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